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宣判一起传销案 两名传销人员被判刑



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宣判一起传销案 两名传销人员被判刑


近日 , 清江浦区法院依法对清江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于某、李某红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依法判决 , 判处被告人于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二年 , 罚金三十五万元 。
判处被告人李某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
【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宣判一起传销案 两名传销人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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