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他人妻子两年多,逼其丈夫写离婚协议被反杀,法院:无罪( 三 )



面对这种种原因 , 检察院只好请警方再次补充侦察 。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 这一次的补充侦察为最终的补充侦察 。
警方再次对刁一水的死亡情况 , 作了侦查 。 经过法医的鉴定 , 刁一水身上的伤口大小深浅不一 , 排列也不规则 , 明显是因为董志刚乱捅造成的 。 而刁一水用来伤害董志刚的武器却是一把车钥匙 。 明显刁一水对于董志刚没有致死的意愿 , 而董志刚却是杀死了刁一水 。
所以这一次公安部门维持了自己的判断 , 他们还是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并构成防卫过当的罪名 , 将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 。

难道董志刚真的要因为反抗这样一位恶人而遭受牢狱之灾吗?但公安机关的种种程序也是合乎法定程序和法理的 。
面对这样一个两难局面 , 检察院拿出了终极杀手锏——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
检察官亲自走访了董志刚所在的村庄 , 了解到平日里的董志刚是一个沉默寡言的老好人 , 而刁一水的恶行在附近几个村都臭名远扬 。

而且他们在走访中发现了一个关键性的证据 。
在过去的将近两年的时间中 , 刁一水不仅霸占了李燕 , 平时生活一有不如意 , 就殴打董家夫妇出气 , 还曾经多次半夜私自闯入董家 。
面对武力值爆表的刁一水 , 董志刚为了保护家人多有退让 , 在案发时 , 董志刚也根本不想捅死刁一水 , 只是在意识到自己快没命的时候 , 才迷迷糊糊的拿起剪刀反抗 。
当他捅伤刁一水后 , 也是立刻打电话报警 , 他的这些行为都证明他并没有杀死刁一水的主观故意 。
检察官通过收集来的证据 , 认为刁一水深夜非法闯入民宅 , 并对董志刚殴打在前 , 这些不法侵害导致董志刚为了保护家人 , 拿起剪刀 , 正当防卫捅死了刁一水 。

说起来也就我国会对私闯民宅这种事情 , 调查得如此详细 。 如果在国外 , 要是有人敢私闯民宅 , 直接被人拿枪突突了 , 也不会有人敢说话 。
在保障人权这一方面 , 估计没有哪一国做得比我们更好了!
经过检方自行补充侦查程序 , 最终检方公开宣布 , 不对董志刚提起公诉 , 董志刚也就此无罪释放 。

结语法律也是有温度的 , 法律也不外乎人情!
在董志刚案件中 , 董志刚为了保护自己一家 , 才会拿起剪刀正当防卫 , 无意间造成刁一水的死亡 。 如果不是检察官明察秋毫 , 或许董志刚就要经受牢狱之灾了 。
由此我们也可以认定——法律不会错判一个好人 , 也不会错放一个坏人!
人在做 , 天在看!遵纪守法 , 公道自在人心!
【“霸占”他人妻子两年多,逼其丈夫写离婚协议被反杀,法院: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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