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黑龙江母女两惨遭奸杀,凶手逃亡20年,因一个细节暴露被捕( 二 )



尽管凶手在20年后才被抓获 , 但并不代表着刁福滨当年所犯下的罪恶不再受法律约束 。 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 ,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 , 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 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而接连犯下多桩案件的刁福滨已然是罪大恶极 , 犯下了包括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等在内的多桩罪行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 以强奸论 , 从重处罚 。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刑法》中有关抢劫犯罪的规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995年黑龙江母女两惨遭奸杀,凶手逃亡20年,因一个细节暴露被捕】最终 , 数罪并罚 , 刁福滨被判处死刑 。 犯下滔天大罪的他终究还是被绳之以法 , 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 该来的审判也许会迟到 , 但不会随着时间消失 , 而那些死在他刀下的无辜生命 , 也终将得到正义与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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