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历史老百姓打官司很好玩 输了赢了都缴税( 二 )


朝廷最后没有办法,正好财政上确实也不宽裕,就想到了打官司收税 。你打官司可以,但如果两次裁决都输了,对不起,请交税,权当惩罚你的“诉讼之过”,谁让你明知无理还打官司浪费公帑呢?如果你官司打赢了,你高兴了,欢喜了,可衙门上上下下办案子、审案子很辛苦,高兴不起来,对不起,你还得交税,让衙门也高兴高兴 。
这样一来,老百姓可真不敢随便找衙门说理了,朝廷的“息讼”目的也基本达到了,自宋宁宗以后,各地民讼案子锐减,而民间斗殴甚至群殴事例则骤增,当时人评价这一现象说:“失在官府,适以起争 。”知道那句“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形成于何时吗?恐怕就形成于南宋的“息讼”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