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中三起好汉虐杀美女事件 杀女人为突出英雄

《水浒传》详写的妇女被杀案有三起:宋江杀阎婆惜、武松杀潘金莲、杨雄杀潘巧云 。作者为了证明这三个女人当杀是费了一番苦心的 。设计了一种艺术氛围 , 制造了一种“舆论” , 安排了相应的情节 。希望在他笔下对三个女人判斩时赢得读者一片喝彩 。我们作为“法院”旁听席上的观众 , 如果听信作者“一面之词” , 而不多问几个为什么 , 不保持清醒的头脑 , 可能就会鼓起掌来 。
现在我们就以“多问几个为什么”的态度来重新审视一下这三桩命案 。
合法而不般配的婚姻
这三对人组成的家庭是和谐、般配的吗?他们能相爱吗?
先考察阎婆惜和宋江 。阎婆惜是个卖唱的 , 聪明伶俐 , 年方十八岁 , 颇有姿色 , 从小在行院长大 , 学会了诸般技艺 , 人人爱她 。宋江呢?虽以义孝闻名天下 , 但长得却又黑又矮 。身高才六尺 , 仅比侏儒武大郎高一尺 。人称“黑宋江”、“孝义黑三郎” 。作者赞美他“坐定时浑如虎相 , 走动时有如狼形 。”可是在阎婆惜这位风尘女子眼中 , 这种形象和性格未必中意 。且宋江年又三旬 , 比她几乎大了一倍 。
一个如花似玉 , 一个又黑又矮;一个十八 , 一个三旬;一个活泼少女 , 一个名闻四海老成持重成熟的官吏;一个行院里长大 , 一个出身孝义门第;一个妙龄女郎希望丈夫常伴 , 要求温馨体贴 , 一个英雄好汉 , “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 , “不以女色为念” , 半月十日才去一遭 。二人的结合又是出于王婆和阎婆的强行撮合 , 一方出于感恩 , 一方出于济贫 , 没有爱情基础 。这是一对尴尬的结合 。
潘金莲武大郎
潘金莲更加可怜 , 她原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 。因为男主人要侮辱她 , 她不依从反而告诉了女主人 , 男主人怀恨在心 , 结果倒赔妆奁 , 一分财礼不要 , 把她白白嫁给了武大郎 。潘金莲非常漂亮 , 说话伶俐 , 作事干练 , 心灵手巧 , 敢爱敢恨 , 是个心直口快的女子 。正如她说的“奴家平生快性” 。年龄二十二岁。
武大郎呢?身不满五尺的侏儒 , 而且“面目生得狰狞 , 头脑可笑” , “三分像人 , 七分似鬼” , 外号“三寸丁谷树皮” 。而且是个“三答不回头 , 四答回身转”的慢性子蠢汉 。
潘金莲是大户人家的使女 , 见过世面 , 怎么能爱一个“身材短矮 , 人物猥亵 , 不会风流”的丑陋侏儒 。这是一桩天差地别 , 强行捏合的以牺牲女性幸福为代价的婚姻 。无怪人们说:“好一块羊肉 , 倒落在了狗口里!”
再看杨雄和潘巧云 , 从出身看 , 倒是门当户对 , 一个行刑刽子手 , 一个屠户的女儿 。潘巧云也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 , 从她对裴如海的感情和看法可以了解她所喜欢的男人的标准 。那就是温文尔雅 , 干净利落 , 会体贴关心人 。然而杨雄却是一个满身刺满了蓝靛花纹的刽子手 , 又一个月有二十天在牢里值班 。潘巧云这位少妇不免闺房冷落 , 所以这也是一个不美满的婚姻 。
在作者看来 , 只要是合法夫妻 , 不管是如何结合的 , 不管差距有多大 , 不管有没有感情 , 妻子就有义务爱丈夫 , 嫁鸡爱鸡 , 嫁狗爱狗 , 抱着丈夫的神主牌位拜堂成亲 , 就得爱那块木牌牌 。女人应当以礼驱使自己的情去爱那个本来不爱的丈夫 , 以礼克制消灭自己的人欲 。而三个女人却竟敢不爱合法的丈夫 , 背离了封建礼教 , 于是作者就满腔热情地歌颂男人宋江、杨雄 , 以同情赞美的口吻来写武大 。对三个女性恨不得食肉寝皮 。
有情而不合法的结合
阎婆惜和宋江显然是不合适的一对 , 这时却出现了张三 。张三“眉清目秀 , 齿白唇红” , 比宋江漂亮 。张三对阎婆惜“小意儿百依百随 , 轻怜重惜 , 卖俏迎奸” , 而宋江“为女色的手段却不会” , 不会“装些温柔 , 说些风话” 。张三比宋江善于体贴 , 而且“又会品竹弹丝” , 弹奏乐器 , 和卖唱出身的阎婆惜情趣相投 , 品性接近 , 有共同语言 , 共同爱好 。显然 , 张三对阎婆惜来说 , 要比宋江合适得多 。正当宋江不常到她那里走动的时候 , 一见张三 , 无疑雪中送炭 , 一拍即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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