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多次要挟情人要向其单位告发两人关系 敲诈107万元



女子多次要挟情人要向其单位告发两人关系 敲诈107万元


内蒙通辽女子红某发现自己怀孕 , 于是多次要挟情人包某要去单位告发两人之间的关系 , 敲诈勒索107万元 。 最终红某因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公诉 。
37岁的女子红某家住内蒙通辽 , 大专文化 , 个体商户 。 她在离婚之后和男子包某发生过多次性关系 。
红某自身外债较多且发现自己怀孕后 , 便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情人包某 , 并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款 。

红某以向包某单位揭发二人之间关系、告其强奸等为要挟 , 包某迫于隐私曝光的压力 , 共给付给红某钱款共计人民币107万元 , 其中7万元未得逞 , 红某所得钱款后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开销 。
不堪勒索的包某报警 , 红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
检察院审查此案认为 , 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多次敲诈他人财物 , 侵犯财产人民币107万元 , 数额特别巨大 , 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其中7万元由于红某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 , 可以比照既遂犯予以从轻处罚 。
【女子多次要挟情人要向其单位告发两人关系 敲诈107万元】红某被依法公诉至通辽科尔沁区法院 。 检察机关同时建议判处红某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四年 , 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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