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随着中国离婚率的逐年攀升 ,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也成为了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 当父母双方感情破裂而不得不走向离婚时 , 孩子就成为了无辜的受害者 。 对于智力水平尚处于不断发展阶段、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而言 , 在父母离婚时 , 为其重新寻找一个能够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对于保证未成年人身心良好发展和塑造未成年人健全的人格都是十分必要的 。 那么 , 在面对父母离婚时 , 如何才能实现对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保护呢?
《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对未成年子女的合法利益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 。 首先 , 《民法典》该条规定重申了我国千百年以来形成的一般社会认知 , 即无论父母之间的婚姻是否存续 , 父母仍是子女的父母 , 子女也仍是父母的子女 , 这一点是不会因为父母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改变的 。
基于此 , 即使在离婚后 , 父母仍然享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 , 同时负担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义务 。 其次 , 《民法典》该条规定以子女的年龄为标准 , 对于不同年龄的子女抚养问题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一是 , 当子女不满两周岁时 ,
一般情况下以母亲抚养为原则 。
【父母离婚时如何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二是 , 当子女已满两周岁时 , 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的话 , 就按照双方的一致观点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 ,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话 , 此时人民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处理抚养权纠纷问题 。
三是 ,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 , 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 比如法官在判决父母离婚时会询问孩子愿意和谁生活 。
那么 , 在《民法典》该条规定中 , 如何确定什么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呢?对于这一问题 , 《民法典》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 一般而言 , 在确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方式时 , 应当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放在首位 , 换句话说 , 在子女的抚养问题上 , 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往往会伴随着对其成年父母的权利的限制 , 因此 , 在未成年人的利益和其成年父母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 , 未成年人的利益需要得到优先的保护 。
同时 , 在确定未成年人最大利益时 , 也需要充分听取未成年人的意愿 , 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 , 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的真实的意愿 , 这也是保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应有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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