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英雄落下残疾,被妻子偷换安眠药,卷走118万伤残金与人私奔( 二 )


杨君一见到来人立即转变了脸色 , 二话不说回身关门 , 把一行人撂在了外面 。 等了半天也不见有人出来 , 联系也联系不上 , 没有办法 , 记者只好找房东帮忙开门 。 然而一进屋大家都;愣住了 , 屋子里没有人 , 只有一条从三楼垂到二楼平台的床单 , 昭示着杨君是如何带着女儿“插翅而飞”的 。 在出租屋里 , 还发现了许多男人的衣物和用品 。
杨君跟丢了 , 二老就只能再次找上亲家 , 出乎意料的是 , 原本已经跑掉的杨君竟然也在这里 。 这时艰难赶来的王龙看着那些被当做物证拿来的衣物 , 也不禁发了火 。 然而相比王龙 , 一旁的杨君却十分冷静 。 她说:“我对你早就没有感情了 。 ”


在杨君的陈述中 , 王家人只是将她当做照顾儿子的工具 , 然而关于自己挪用赔偿款、抵押房产的事 , 她却只字未提 。 只有当前去协调的记者追问 , 她才表示 , 钱已经被她花完了 。
杨君的父亲眼看气氛就要紧张起来 , 连忙站出来表示 , 自己家可以先拿出17万 , 后续补13万 , 先把房子的事情解决 , 至于118万的赔偿款 , 目前他们实在是无能为力 。 最终 , 王龙与杨君离了婚 , 为了两人的女儿着想 , 王龙也没有再追究那118万的去向 。
【救灾英雄落下残疾,被妻子偷换安眠药,卷走118万伤残金与人私奔】事实上 , 118万作为王龙的赔偿金 , 属于个人财产 , 杨君没有权利动用 , 而房子是王龙的婚前财产 , 杨君也没有权利拿去抵押 。 这件事情如果诉诸法庭 , 依照原《婚姻法》第三十九规定 ,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 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同时 , 原《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 ,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 ,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 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也就是说 , 如果杨君向王龙提出离婚 , 并且要求一定的补偿 , 这是完全可行的 。 但是她不仅出轨 , 而且私自挪用了王龙的个人财产 , 这就已经不仅仅是家庭矛盾了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 侵占罪是指 ,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 数额较大 , 拒不退还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 数额较大 , 拒不交出的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本条罪 , 告诉的才处理 。
也就是说 , 如果王家人要依法追责杨君的行为 , 那么杨军已经构成了侵占罪 。 奈何王家人考虑再三还是放弃了追究 , 其中有何隐情 , 有何苦衷 , 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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