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到饭店消费1516元要求打折, 没想到被殴打, 老板: 给你打骨折( 三 )


三、两者客观表现不同 。 在实际案件中 , 寻衅滋事罪的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应被严格地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 一般情况下 , 行为人客观上不以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为目的 , 表现在具体方式上如使用的工具应是比较随机的 , 而不是蓄意准备的;暴力方式挑衅成分居多 , 结果上暴力手段不能致使被害人轻伤以上 。 如果暴力手段使用了蓄意贮备的刀具或者枪支易造成严重后果的工具 , 对被害人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重大利益产生威胁 , 就应认定超出随意殴打的限度 , 而应认定有伤害的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 。
那到回归到本案 , 饭店方那边几个人殴打小汪 , 小钱 , 存在行为上的随意 , 具体表现为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公共秩序 , 行为是随意进行的 , 并没有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
但是两者之间也会随时会发生转变 , 比如最直接发生转变的就是“如果暴力手段使用了蓄意贮备的刀具或者枪支易造成严重后果的工具 , 对被害人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重大利益产生威胁 , 就应认定超出随意殴打的限度 , 而应认定有伤害的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 。 ”
回归到本案小钱 , 小汪去进行伤情鉴定 , 如果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 , 那么就很大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

如何量刑:
第一 , 随意殴打他人型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第二 , 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 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男子到饭店消费1516元要求打折, 没想到被殴打, 老板: 给你打骨折】大家说说才多大的事情呀?也就打个折 , 还能真把人给打骨折的?这双方的脾气是不是都太大了点?芝麻大的事情 , 搞得一发不可收拾 , 又何必呢?可以见得 , 一个人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有多重要 , 和气才能生财呀 , 这下可好 , 直接破财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