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损伤达六十余处!5岁女童被伤害致死,其母表示:为教育孩子( 二 )



温某系从犯 , 无犯罪前科 , 亦有未成年人儿子需要抚养 。
可对其宣告缓刑 。
李某构成自首情节 。

但是在谅解方面 , 因为本案的特殊性 。
受害者的法定监护人系本案被告 。
在这种情况下 , 雅雅的其他亲属不能行使监护人的职权 。
不予认定“李某获得受害者亲属及村民”的谅解情节 。

综合相关情节 , 作出如下判决 。
李某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

温某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五年 。
一个人是否真心悔改和忏悔 。
不是看眼泪 , 不是看嘴巴 , 而是看思想和认知 。
雅雅已经去世 , 是否真的存在一些不良习惯我们已经无从考证 。
但即便是假设有些撒谎和偷吃这样的行为 。
初归媳妇儿 , 落地孩儿 , 总归是要教的 。
而这种暴力的教育 , 无疑于只是在单纯发泄心中的不满 。
把孩子当成一个撒气筒 , 只是为了给自己的暴力找一个理由而已 。
雅雅是否真的有做错事 , 或许根本就不重要 。
他们认为做错了 , 就是错了 。
一口一个女儿 , 说起来不难过 , 但是看得人却是一阵干呕 。
因为 , 配么?
将女儿扔在老家 , 接过来之后 , 就看不顺眼 。
这么多年的隔阂和习惯不同 , 是短时间就能够磨合的么?
本应该用耐心和爱护 , 来融化这种冰冷的寒冰 。
但却一步步的封锁 , 甚至是雪上加霜 。

这就是所谓的“教育哲学”?
这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伤害孩子的本质错误 。
这是情绪宣泄 , 如果但凡有一丝停手和心软 。
就不可能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
今日吾躯归故土 , 他朝君体也相同!
这句话真的很应景 。

两人的儿子曾言 , 看见两人经常殴打雅雅 。
每次是李某先打 , 然后温某又打 。
有些时候 , 暴力场景不是那么容易忘怀的 。
当年种种 , 历历在目 , 因果报应 , 如影随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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