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银行干不下去了,辞职后医保社保就没有了吗?

我老公在银行干不下去了,辞职后医保社保就没有了吗?哈哈,问题并不是你想的那么严重,有时实在干不下去,辞职以后还是可以再重新找工作的 。很多人认为银行工作很光鲜,其实银行的压力是非常大 。

如果你老公从银行辞职以后,以前在银行缴纳的养老保险还是存在的,并不是辞职以后就没有了 。养老保险是以个人身份证作为唯一的识别号,只要在社保部门办理缴费账户在实际缴费以后,这个账户和以前单位缴纳的钱,自己缴纳的钱永远都是存在的,只是单位缴费那部分划归了统筹账户,个人缴费部分还是属于个人账户 。比如以前在银行缴纳了10年或是20年,那么这20年的缴费年限都是要累计计算的,缴纳的资金也是还存在的,而且还要产生资金利息收入 。

医疗保险这一块可能要稍微麻烦一点 。由于医疗保险的时效性比较强,不过在银行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存在的,今后只要继续缴纳,只要没有出现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其情况,医疗保险仍然有效,在这期间只要及时补缴,在三个月之内生病住院仍然可以享受医疗报销的待遇,但是如果断缴超过三个月没有及时补缴,就不能再报销医疗费用,超过六个月就要重新缴费,连续缴费年限就中断了 。重新缴费以后需要六个月以后才能报销医疗费用,缴费年限只能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不能计算为连续缴费年限 。

你老公从银行辞职以后,如果重新找到新工作的,可以用新的用人单位为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原来在银行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转入新的用人单位,缴费年限都可以累计计算;如果你老公辞职以后,选择自由职业或是灵活就业,可以在自己原来的缴费账户上,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只是需要办理一下缴费主体的变更手续,或是转移到自己户籍所在地,以个人方式继续缴费,以前在银行的缴费年限和自己继续缴纳的缴费年限仍然可以累计计算 。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仍然可以按时办理退休 。

综上所述,你老公在银行干不下去了,辞职以后,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是没有了,如果不继续缴纳可能就要断缴 。但是以前在银行的缴费年限还是存在的,是可以累计计算的,今后不管是由新单位继续缴纳,还是由个人继续缴纳,都可以和以前在银行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其他网友观点

如果说在单位干不下去了,建议是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这主要是为了一个目的,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 。

领取失业金需要三个条件,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失业,有求职意愿 。如果说我们个人主动辞职就不能满足非本人意愿失业了,因此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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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相应的待遇还是不错的 。每月可以领取最低工资90%左右的失业保险金,而且国家还会给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每缴费满一年领取三个月,最长领取24个月 。

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的规定,双方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才有义务给职工缴纳社保 。否则,除非是很大的关系,单位才会给缴纳社保的,允许职工不上班 。一般我们称之为“内退”,也或者称之为“待岗” 。

实在没有办法失业的话,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如果也不能领取失业金,自然就没有社保和医疗保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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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可能担心,跟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职工主动离职则不需要支付 。因此不会给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说难听点儿,如果职工旷工导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也属于非本人意愿失业,有时候也不用太要面子的 。

【我老公在银行干不下去了,辞职后医保社保就没有了吗?】除此以外,职工可以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病假待遇 。病假根据本人实际工作时间和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最长可以连续请24个月的病假 。病假期间发放的病假工资或者医疗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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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说因失去劳动能力而必须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不仅仅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还要支付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重症加付50%、绝症加付100% 。

个人辞职以后,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个人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自己承担全部社会保险费的方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这样也能提供养老金和医保报销等待遇 。

其他网友观点

肯定就没有了呀 。辞职后,原单位就会停发工资,医保、社保缴费也会同时中止 。如果有新单位,由新单位扣缴继续帮助缴费;如果没有单位,只好自己缴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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