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案警世:妻子与人行苟且之事,丈夫循声而入导致的惨剧( 二 )


丈夫称已将野男人杀死后妻子跪地求饶 , 二人清理现场后逃走 , 走投无路后投案自首胡能返回家中后把追杀结果告诉了正在清洗房间内溅落血迹的妻子 , 妻子忠义立即跪倒在地恳求丈夫的谅解 , 随后与胡能一起继续清扫房间内的打斗痕迹 , 在丢弃染上血迹的杂物时 , 房间外的走廊上已有人发现了血迹并敲响了自家房门 , 两人连忙一前一后跑下楼 , 然后穿过砍杀程某的小树林向大麻镇方向逃去 , 时间定格在10月20日0点40时许 。

尽管两人逃窜时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 但机警的邻居们已发现了胡能夫妻逃跑的影迹并立即报警:忠义身穿粉红色外套跑在前面 , 胡能背着蛇皮袋跟在后 。 忠义虽是女流之辈但也不失冷静 , 仓皇逃窜也没忘了将程某的手机丢弃销毁 。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 至早晨5点半钟左右 , 两人逃跑到桐乡市大麻镇某处迷路后暂时分手 。 逃窜期间胡能打电话告诉亲戚自己的所为 , 亲戚劝其投案自首 , 走投无路的情况下 , 胡能电话投案 , 警方赶到后将其控制 , 又在距离发现胡能处附近找到了束手无措的忠义 。
取证及审判2016年10月21日 , 经胡能指认 , 在案发现场的小树林南侧水沟内发现头颅一颗 , 其上满是淤泥 , 同时可见被害人死前已瞑目 , 眼部其他指标正常 , 经DNA检测该头颅与附近的短裤男身体为同一个体 , 法医鉴定确认被害人程某系头颈部遭锐器砍切致离断损伤死亡 。 接着警方提取了忠义的分泌物两管及其他重要物证 , 经检测分泌物内无精液成分 , 所有血液样本中均未检测出DNA 。

审理中法院认为胡能持菜刀连砍被害人十余刀致人颈部离断死亡 , 然后又将头颅丢弃 , 作案手段极为凶残 , 社会影响恶劣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忠义帮助胡能毁灭证据 , 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 同时认为被害人程某与胡能之妻忠义通奸达半年之久 , 案发当晚又在胡能租住处与胡能之妻发生性关系被当场发现 , 其行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 侵犯了他人的基本婚姻权利 , 具有严重过错 。
综合二被告所有可从轻的情节 , 法院作出宣判:胡能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忠义犯帮助毁灭证据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缓刑三年 。 至于被害人家属诉请法院判令二被告各种费用合计人民币1023700元 , 因被害人的自身过错 , 法院判处胡能赔偿人民币18万元 , 但除了胡能先前给付的10万元 , 司法执行中仅扣划到13045.41元 , 除此以外未发现被告人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 执行裁决遂终止进行 。
该案警示如今这起惨烈的案件已过去四年之久 , 周边的人们早已回归到正常生活 , 婚外情还会照常在人群中发生 , 正如本文开篇问到:是婚外情的“魔力”太大还是以往案件的后果不足以引起人们的警示?现在我们得到了答案:婚外情的“魔力”非同小可 , 以至于男女们前仆后继 , 并且以往案例的后果再严重也未必有阻断所有不道德行为的威力 , 因为每个人都坚信出事的不会是自己 。

那么此类案件的发生是偶然还是必然呢?相信每位读者心中都会有各自的结论 , 在笔者看来 , 本案这般的惨烈结果绝对是偶然 , 但带来不良后果是婚外情的必然 。
【旧案警世:妻子与人行苟且之事,丈夫循声而入导致的惨剧】婚姻是一对男女的相互约定 , 所以无论在法律层面和道德层面都应该互忠 。 当然爱情是自由的 , 婚姻也不能限定爱情必须天长地久 , 借用一句老话:如果爱请深爱 , 如果不爱可以放手 , 但不能吃着碗里 , 看着锅里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