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湖南流浪汉拒绝签字救人,导致妻儿丧命,医院被判赔10万( 二 )


彼时他们流浪到了北京 , 11月21日 , 李丽云临近生产 , 但是意外发生了 , 因为难产 , 她陷入昏迷之中 。
肖志军手足无措 , 只好将李丽云送到附近的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进行治疗 。
入院之后 , 因为病情危急 , 医生立马对其展开抢救 , 经过三个多小时 , 李丽云的病情才稍微稳定下来 。
当医务人员询问李丽云的家庭情况时 , 肖志军告诉医生 , 表示他是李丽云的丈夫 , 当医生问起李丽云的父母时 , 他则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

由于情况紧急 , 工作人员没有多想 , 直接让肖志军在手术单上签字 , 并交代他去缴纳五千块钱的手术费 。
肖志军和李丽云本就是流浪者 , 口袋里连一百块钱都没有 , 更别说五千块钱了 。
于是他便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 , 只是说李丽云感冒了 , 让医生开一些感冒药就可以了 。
李丽云的病情危急 , 根本容不得拖延 , 医生便好言相劝 , 让肖志军在手术单上签字 。
但是肖志军拒绝的态度更加坚决了 , 根本就不提笔签字 。
众人觉得蹊跷 , 以为肖志军是不懂剖腹产和情况的危急性 , 于是就耐心地和他解释 , 希望他明白以后 , 尽快签字 , 然后他们好给李丽云进行手术 。
但是肖志军就死活不同意 , 嘴里一直嚷嚷着就是来看个感冒而已 。
起初工作人员以为肖志军是神智不清 , 为此他们专门安排精神科医生来给他检查 , 但是检查结果显示 , 肖志军没有丝毫的精神问题 , 完全就是一个正常人 。
就在众人不解的时候 , 工作人员发现肖志军和李丽云二人的衣着有些破烂 , 一打听才知二人是流浪者 , 根本无力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 。
而此时李丽云的情况 , 已经十分危急 , 必须马上进行手术 , 不然大人孩子都会有危险 。
工作人员立马将这个情况上报给了领导 , 考虑到肖志军的经济情况 , 以及李丽云的病情 , 领导当即决定救人在先 。
工作人员将领导的决定传达给肖志军 ,
“病人家属 , 医院已经决定了 , 免费为你妻子做剖腹产手术 , 不要你的一分钱 , 现在你只要签字同意手术就行了 。 ”
但是肖志军始终不愿意在手术单上签字 , 纵使医生嘴皮子都磨破 , 他依然不为所动 。
肖志军始终重复相同的话:“你们就给她用些药就好了 , 不用手术 , 只要用药就好了 。 ”
医务人员思索再三 , 认为肖志军是害怕手术以后没有办法供养妻子和孩子的后续治疗 , 为了打消他的疑虑 , 工作人员试着继续争取他的同意 ,
“病人家属 , 你不要担心 , 我们现在不仅给你免除所有的费用 , 而且考虑到你们的情况困难 , 还会给你组织捐款 , 只要你同意签字做手术 , 我们还会给你募捐一万块钱 。 ”
“对啊 , 你赶紧签字吧 , 你的老婆孩子等不了啊 , 我们也可以给你捐点钱的 。 ”
一旁的其他患者家属也开始劝说肖志军 。
但是肖志军始终不为所动 , 坚持认为妻子只要用一些药就可以把病治好 。

医生用尽了所有办法 , 始终没有得到肖志军的签字同意 , 眼见着病床上的李丽云越来越虚弱 , 他们也没有办法承担因为病人家属不签字而导致的后果 。
最后肖志军确实签字了 , 但是却是在同意拒绝手术的单子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
“同意拒绝剖腹产手术 , 后果自行负责 。 ”
短短的几十个字 , 是肖志军的固执和绝情 , 同时也让妻儿丧失了绝佳的救治机会 , 二人就此殒命 。
李丽云的死亡后续妻儿惨死 , 肖志军指责医务人员 , 认为是医院没有尽职尽责抢救病人 。

很快警方介入 , 他们发现肖志军和李丽云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夫妻关系 , 通过调查 , 警察找到了李丽云的父母 , 通知他们来安排李丽云的后事 。

听到女儿逝世的噩耗 , 李丽云的父母立马动身来到北京 , 得知女儿死亡的原因之后 , 二人不顾众人阻拦 , 将肖志军狠狠打了一顿 。

失去女儿的两位老人后悔不已 , 要是当初他们不那样压迫自己的孩子 , 或许李丽云就不会走上极端 , 更加不会跟着肖志军去流浪 , 也不会在二十出头的年纪就命丧黄泉 。
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 , 他们向警方请求立案处理 。

他们觉得女儿是在医院去世的 , 本来可以救活的两条生命 , 就这样活生生地耗没了 , 即使肖志军签下了同意拒绝手术的单子 , 但是医院还是难辞其咎 , 于是便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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