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死2伤!西安鄠邑区1·11货车侧翻碾压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3死2伤!西安鄠邑区1·11货车侧翻碾压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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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死2伤!西安鄠邑区1·11货车侧翻碾压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中国工程报讯(张吉强 报道)3月17日 , 本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 , 曾引发广泛关注的西安市鄠邑区107省道富村窑村村口1·11货车侧翻碾压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已于近日公布 。 据查 , 2021年1月11日21时许 , 鄠邑区107省道富村窑村村口两辆重型自卸货车相撞 , 其中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侧翻并与前方一辆载人小轿车碰撞碾压 , 造成3人死亡 , 2人受伤 , 3车受损 。
经调查 , 鄠邑区107省道富村窑村村口“1·11”货车侧翻碾压事故是一起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
本起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情况:
1.死者 , 梁某某 , 男 , 34岁 , 事发时为小轿车驾驶员 。
2.死者 , 赵某某 , 女 , 22岁 , 事发时乘坐在小轿车后排 。
3.死者 , 赵南某某 , 女 , 2岁 , 事发时乘坐在小轿车后排 , 系赵某某、南某某之女 。
4.伤者 , 李某某 , 男 , 47岁 , 持A2驾驶证 , 事发时为陕ABH280重型货车驾驶员 。
5.伤者 , 南某某 , 男 , 34岁 , 事发时乘坐在小轿车副驾驶位置 , 系赵某某丈夫(未领结婚证) 。
调查组经过缜密调查及分析 , 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2021年1月11日20时55分许 , 李某某驾驶陕ABH280重型货车 , 田某驾驶陕AAK750重型货车沿107省道由西向东行至鄠邑区富村窑村交叉路口(107省道153km+400m)处 , 遇红灯相继闯信号通过 , 适逢梁某某驾驶陕A53N2W号小轿车(乘坐南某某、赵某某、赵南某某)沿富村窑村出村路由南向北进入路口 , 陕ABH280重型货车减速向右避让时 , 右后方驶来的陕AAK750重型货车即向左打方向避让不及 , 两车相撞 , 造成陕ABH280重型货车向左侧翻并砸压在陕A53N2W号小轿车顶部 , 致梁某某、赵某某、赵南某某三人现场死亡 , 李某某、南某某两人受伤 , 3车均受损 , 直接经济损失约324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
调查组认定 , 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田某驾驶改装后的陕AAK750重型货车上路行驶 , 行经交叉路口闯红灯信号通过 , 非法从事建筑垃圾处置且严重超载(超载率390%)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李某某驾驶改装后的陕ABH280重型货车上路行驶 , 行经交叉路口闯红灯信号通过 , 在发现小轿车进入路口后 , 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 避让时操作不规范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 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
1.孙某某 , 非法改装车辆(本人所有的2辆非事故车辆) , 不具备建筑垃圾处置运输人资质 。 2021年1月11日 , 组织3辆非建筑垃圾处置车辆实施陕西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鄠邑区涝河甘河东西七号路桥至南街村桥段防洪工程项目渣土外运 。
2.高某某 , 陕AAK750重型货车所有人 , 非法改装车辆 , 不具备建筑垃圾处置运输人资质 , 对陕AAK750重型货车管理不严 , 默许该车及驾驶人未经建筑垃圾处置车辆、驾驶员备案承运工程渣土和弃土运输 。
3.某实业公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 对2020年11月新购买的52辆运输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对行业部门指出问题整改不力 , 组织隐患车辆上路营运;未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驾驶员李某某安全意识淡薄 。
4.陕西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鄠邑区涝河甘河东西七号路桥至南街村桥段防洪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到位 , 未经许可实施工程渣土和弃土外运 , 并将外运业务交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实施 。
5.某建设公司作为西安航天基地围墙圈建、清表及垃圾外运项目十标段项目的中标单位 , 管理人员疏于对该项目出土作业的管理 。
6.鄠邑区涝河甘河东西七号路桥至南街村桥段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作为鄠邑区涝河甘河东西七号路桥至南街村桥段防洪工程项目的发包单位 , 只向鄠邑区城管局草堂中队告知了渣土外运的事项 , 未按规定向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筑垃圾排放人处置证》 , 安全管理不到位 , 安全检查不严格 , 未及时提醒督促某水利工程公司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等 。
7.鄠邑区草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域渣土行业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
8.鄠邑区水务局 , 对鄠邑区涝河甘河东西七号路桥至南街村桥段防洪工程项目安全监管、检查不到位 。
9.鄠邑区城管局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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