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认为工友“仗势欺人” 砍杀工友姐弟俩还纵火 自杀未遂


四川男子认为工友“仗势欺人” 砍杀工友姐弟俩还纵火 自杀未遂


2022年3月18日 , 四川隆昌市检察院披露了一起故意杀人、纵火案 。 男子秦某和工友刘某在工作中发生冲突 , 之后秦某认为刘某和其姐姐仗势欺人 , 于是持刀找到刘某姐弟俩 , 将两人砍倒后 , 又泼洒汽油纵火 。 此后秦某自杀未遂 , 被抓获归案 。
男子秦某1963年出生 , 家住四川隆昌市 。
2021年5月30日 , 秦某和工友刘某在工地上干活时发生口角、抓扯 , 之后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调解 。 秦某对此认为是刘某及其姐姐仗势欺负自己 , 便生出杀死刘某姐弟俩再自杀的想法 。
2021年6月22日8时左右 , 秦某购买了92号汽油约4.6升、菜刀和尖刀各一把 , 又在理发店理了光头 , 然后骑电瓶车来到隆昌市刘某姐姐开的专卖店外 。 秦某先持菜刀砍向坐在店门口的刘某 , 刘某头顶部、左上臂被砍伤后跑开;秦某欲继续砍杀在场的刘某姐姐等人时被抱住 , 秦某遂使用尖刀对众人乱捅 , 致多人受伤 , 三人也把秦某按倒在地 。

秦某从地上站起来后 , 见四名被害人已离开中心现场 , 遂将之前购买的汽油泼洒在专卖店内并用打火机点燃 。 该店铺内随即燃起大火 , 之后被周围群众扑灭 。
秦某放火后使用尖刀割腕、割喉自杀并失血昏迷倒在现场 , 之后被接群众报案后赶到现场的警察、医生送至医院治疗 。 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经鉴定:秦某在案发时无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四名被害人均构成轻伤 。 专卖店中被烧损坏的电器、物品、房屋装修等价值人民币65022元 。
检察机关认为 , 秦某故意杀人致三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其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秦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 ,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四川男子认为工友“仗势欺人” 砍杀工友姐弟俩还纵火 自杀未遂】此案在隆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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