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上海一小偷狱中不吃米饭,狱警觉得奇怪,查明真相后改判死刑( 二 )


值得一提的是在他潜逃的这17年中 , 他曾六次被警方抓捕 , 都因虚假身份、积极配合没有暴露 。 直到他出于愧疚 , 以儿子身份证办了张卡 , 想在以后的日子里好好给儿子存点钱 。 没想到就是这张银行卡暴露了他的身份证 , 牛抗斌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 ,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初倘若他及时自首 , 或许还不至于到死刑的地步 , 可惜的是错上加错 。 出逃过程中屡屡犯案 , 这一次 , 无论如何到逃不掉了 。 此案并未公布最终判决结果 , 但从牛抗斌一再犯案 , 犯罪情节极其严重 。 他最终的判处即使不是死刑 , 恐怕也是死缓 , 当然 , 不管死刑还是死缓都是他应当为自己罪行付出的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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