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公园夜跑遇害案,罪犯李健执行死刑


女子公园夜跑遇害案,罪犯李健执行死刑


文章图片


女子公园夜跑遇害案,罪犯李健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近日 , 四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李健执行死刑 。 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健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宣判后 , 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 , 同意原判 , 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 , 本案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依法核准对李健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 , 安排罪犯李健会见了近亲属 , 依法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
此前报道:

【女子公园夜跑遇害案,罪犯李健执行死刑】2019年4月22日 , 乐山市中级法院曾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 , 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 2020年3月18日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 , 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9月25日 ,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李健抢劫的金手镯一只、苹果8P手机一部、金戒指一枚、金耳钉三只、苹果手机耳机一副依法予以追缴 , 返还被害人的亲属;对被告人李健违法所得现金人民币13629元继续予以追缴 , 返还乐山市恒丰典当行13289元、乐山市中信珠宝店340元;涉案工具锄头一把 , 退还物主(由扣押机关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予以执行) 。

对于该重审判决结果 , 受害人王某欣的父亲表示满意 , 尽管这是迟到的正义 , 仍感谢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 。 案情回顾:年轻女子公园散步 惨遭抢劫杀害公诉机关指控 , 2017年12月14日17时许 , 被害人王某欣前往绿心环线散步 , 行至一碗水至桥儿洞之间 , 遇到被告人李健 。 李健在搭讪过程中 , 看到王某欣手腕上佩戴的金手镯后见财起意 。 威胁王某欣交出金手镯后 , 李健让其离开 。 在王某欣离开行至七八米时 , 李健发现她掏出电话 , 认为其有报警的征兆 , 立即追上去抢走手机 。

因担心被路人发现 , 李健胁迫王某欣进入旁边的小路深处 。 在李健要求下 , 王某欣将手机ID注销 , 并将锁屏密码告诉李健 。 期间 , 王趁李不备 , 将李推下小路土坡后逃走 , 但被李追上并按倒在地 。 在反抗中 , 王某欣咬伤了李健左手小指 。 而后 , 李健一直在原地要求被害人不要报警 。
12月15日凌晨1时许 , 李健同意王某欣离开 。 二人行至绿心路主干道旁时 , 李健为了让王某欣不报警 , 将手机和金手镯还给王让其离开 。 发现王某欣拼命往公路方向奔跑 , 李健认为王要去报警 , 立即追上去将其打倒 。 李健恼羞成怒 , 再次用手机底部击打王某欣的头顶 , 致其头部出血 , 失去知觉 。
为防止罪行暴露 , 李健欲将王某欣挖坑掩埋 。 但在四处搜寻挖坑工具未果返回时 , 李健发现其还有生命迹象 , 就用石头多次击打其头部 , 致其滑落到旁边的沟渠草丛中 。 之后 , 李健找来一把锄头 , 将王某欣挖坑掩埋 , 并清理现场 。 李健带着王某欣的1部手机、1只金手镯、1枚金戒指、3枚金耳钉和一副耳机逃离现场 。 之后的几天 , 李将部分物品典当和变卖 , 并获得赃款 。 12月22日 , 警方通知家属表示 , 王某欣已遇害 , 遗体已经找到 , 犯罪嫌疑人李健已被抓获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