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酒后如厕遭坏人尾随,对方进入实施性侵行为


未成年少女酒后如厕遭坏人尾随,对方进入实施性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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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少女酒后如厕遭坏人尾随,对方进入实施性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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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少女酒后如厕遭坏人尾随,对方进入实施性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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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需要被教导 , 需要不断提醒;透过现象看本质 , 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相比较负责 , 所应该做得是“不犯” 。
柳三治(化名) , 男 , 小学文化 。
系前科犯 。
曾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刑满释放一年多年之后 , 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
【未成年少女酒后如厕遭坏人尾随,对方进入实施性侵行为】原审认定 。
某日凌晨1点左右 。
柳三治和小Z(化名化姓)等人在一酒吧内喝酒 。
期间柳三治和小Z一起进行厕所内 。

并在其中对小Z实施了奸淫 。
案发时 , 小Z系未成年人 。
相关陈述和证人证言如下 。 (有删改)
受害者小Z 。
表示自己喝完酒去上厕所的时候 。
一名男子(既柳三治)跟随她也到了厕所门口 。
她让男子离开 , 但是对方将门关了起来 。

在厕所内 , 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
柳三治在供述里承认自己和小Z发生了性关系 。
证人罗某表示 。
小Z告诉自己说一男子跟着自己进到厕所里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
后来那男的说一时冲动 , 会负责 。

张某也表示自己到门口的时候看见一男子和小Z道歉 。
说会负责 , 而小Z就在那儿哭 。
缺舟:
原判认为 , 柳三治违背妇女意志 。
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 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
在刑满五年内再犯 , 系累犯 , 应当从重处罚 。
综合相关情节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 。

柳三治提起上诉 。
表示发生关系系双方自愿 。
其有中止关系的事实 。
认为原判过重 。
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 。
第一 , 对于所提发生关系是自愿 。
经多方面证据查明 , 与事实不符 , 不予采纳 。
第二 , 对于所提的强奸未遂或中止 。
也与查明事实不符 , 柳三治已经实施“X入”行为 。
构成强奸既遂 。

综合相关方面 , 作出“驳回上诉 , 维系原判”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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