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恶性刑事案件”解析:结伙绑架人质勒索500万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恶性刑事案件”解析:结伙绑架人质勒索500万】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恶性刑事案件”解析:结伙绑架人质勒索500万


绑架也属于暴力性刑事案件的一种 , 它的性质极其恶劣 , 社会危害极大 , 丝毫不亚于抢劫犯罪 , 犯此罪者均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今天的案例 , 发生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 本案中 的被告人王某和张某都是80后 , 辽宁锦州人 。
经审理查明 , 2021年5月 , 被告人王某、张某预谋实施绑架被害人安某 。 此后二人实施购买作案工具、租赁公寓和车辆、安装定位器等行为 , 为绑架做准备 。 2021年7月9日16时许 , 王某、张某驾驶租赁的别克牌GL8商务车 , 来到沈阳市浑南区前等候 。 18时许 , 二被告人将回家的被害人安某电击后强行带上车 , 在车内对安某进行了捆绑、堵嘴、蒙眼等强行手段后逃离现场 , 途中二被告人更换另外一台灰色别克GL8商务车 。 被告人王某驾车来到事先踩过点的鞍山市台安县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房内 。 二人以威胁、伤害等暴力手段多次强迫被害人安某向其妻子宫某索要人民币500万元 。 在此过程中 , 被告人王某持刀将安某右大腿外侧扎伤 , 宫某在准备现金的同时报警 。 次日上午 , 二人带安某转移拘禁地点至鞍山市台安县荒地中一处平房内 , 再次强迫安某多次向宫某索要人民币500万元 。 同日20时许 , 民警在此处将张某抓获 , 王某知道事情败露后于同日20时40分许投案自首 。 经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被害人安某右大腿软组织损伤评定为轻微伤 。

2021年7月11日 , 罪犯王某 , 张某均被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 2021年8月16日 , 王某 , 张某被浑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 2021年8月17日 , 被浑南分局执行逮捕 。
2021年11月30日 , 浑南区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 , 张某有期徒刑12年 , 剥夺政治权利5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某、张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 , 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 , 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罪名成立 , 应予支持 。 被告人王某、张某系共同犯罪 , 被告人王某在本次犯罪中的地位以及所起的作用较大 , 但其构成自首且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 , 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被告人张某系坦白且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 , 依法可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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