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胸口纹前男友名字,男友争风吃醋引争吵,一句话生血案( 二 )


【案例:女子胸口纹前男友名字,男友争风吃醋引争吵,一句话生血案】
2011年7月20日 , 巧合的是 , 这天原本是他们举行婚礼的日子 。 如今却一个化成灰躺在骨灰盒里 , 一个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 。

律师观点邹进军因情感问题与女友张清发生纠纷 , 殴打张清的行为 , 涉嫌故意伤害罪 。 故意伤害罪是指 , 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邹进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导致受害人抢救无效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应判处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邹进军发现受害人受重伤后 , 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 虽抢救无效 , 但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量刑的标准 。
张清的遭遇令人唏嘘 , 短暂一生中的两个男人 , 一个先她一步离开尘世 , 一个争风吃醋打死了她 。
邹进军的行为确实冲动且不可挽回 , 可如果站在邹进军的立场 , 他的心理和行为似乎情有可原 。 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接受未来的妻子心里还有一个难忘的前男友 。

不过无论如何 , 邹进军也不该触犯法律的底线 。 相信各位看官看完今日的案件 , 心里都会有一个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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