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闹天宫吗?三亚男子醉驾闯防疫点,已触犯这几个罪名


大闹天宫吗?三亚男子醉驾闯防疫点,已触犯这几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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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吗?三亚男子醉驾闯防疫点,已触犯这几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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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吗?三亚男子醉驾闯防疫点,已触犯这几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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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防疫工作全国一盘棋 , 都要做到严格封控 , 严格排查 , 对于重点高风险区域 , 一定要紧密隔离 , 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 防止疫情扩散 , 也要防止其他人破坏建立好的防疫体系!
而在三亚发生了一起有人喝酒后驾车闯防疫关卡的事件:
事件嫌疑人苏某明开着黑色皮卡车途经吉阳区田独村委会路段疫情防控卡点时 , 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 , 大闹天宫 , 强行驾车闯卡 , 造成一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轻微擦伤 , 部分疫情防控隔离设施损坏等后果 。 现场也是一片狼藉 。

后来警方感到把他控制住了 , 经检测 , 苏某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5mg/100ml ,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 后来才知道 , 这家伙其实是连闯两个疫情防控卡点了 , 真是胆大包天 , 消耗社会资源 , 浪费警力啊 , 太不让人省心了!

那么 , 这个嫌疑人都触犯了哪些法律呢?让@金宝每日说法\u0002来为大家分析一下:
1.首先 , 他喝醉酒开车的行为 , 就对公众造成了危险 , 涉嫌触犯【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 , 在醉酒状态 , 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 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
结合法条 , 他就是触犯了在醉酒状态的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 危及了公共安全!
【大闹天宫吗?三亚男子醉驾闯防疫点,已触犯这几个罪名】这里有一点值得提出来让大家知道 , 啥是【醉酒状态】?是不是喝一瓶啤酒或者一口白酒就是醉酒状态呢?
其实 , 醉酒状态是有严格的法定的标准的 , 不能随意由某个人来按照个人意志随意确定 , 否则就乱套了不是?
根据司法解释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 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 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
结合本案例 , 嫌疑人的血液中已经达到了215毫克/毫升的浓度 , 完全达到了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 , 所以可以认定为醉酒状态 , 涉嫌触犯【危险驾驶罪】!

2.嫌疑人对正在执行防疫工作的人员进行冲撞 , 不配合防疫管理 , 妨害了防疫公务的正常进行 , 涉嫌触犯【妨害公务罪】!

3.如果嫌疑人的冲击防疫卡点的行为 , 造成了疫情的扩散 , 或者造成了有疫情扩散的极大可能性 , 那么是涉嫌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 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

4.上面说的是刑事犯罪 , 再来谈一谈行政责任 , 他的行为本来也是可以治安拘留的 , 不过由于情节严重 , 已经升级到刑事犯罪了 , 所以应当由刑事拘留代替行政拘留处罚!
5.同时 , 在驾驶资格方面 , 交警支可以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这个以后5年不能开车 , 就算刑事处罚结束早 , 出来后行动还是不方便 , 对于出行来说太麻烦了 , 代价很大!

综上所述 , 各位读者可以和@金宝每日说法\u0002得出结论 , 从刑事责任来说 , 嫌疑人触犯了危险驾驶罪 , 妨害公务罪 , 如果造成疫情扩散的还涉嫌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从行政责任来说 , 应当被吊销驾驶证!同时如果他的行为造成他人受到影响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疫情形势严峻 , 要想早日解封 , 早日开始开展工作、生产、生活 , 还得大家都配合 , 应当杜绝这种害群之马的事件 , 对这类人应当用法律严加惩罚!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u0002欢迎发表你的看法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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