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北京一场畸形“忘年恋”酿成的血案( 二 )



于文海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只知道依赖别人的菟丝花 , 他忘接了自己之前的初心 , 沉溺于郭彩虹带来的“美好”中 。 可郭彩虹却越发看不惯于文海的行为 , 开始逐渐的厌烦他 , 再加上郭彩虹家里的烤鸭店办得红火 , 她的重心也逐渐转移到了那边 , 无暇顾及于文海 , 于是她直接提出了分手 。
当于文海知道郭彩虹要和他分手的第一时间 , 他脑海里回荡的是“自己被骗了 , 唯一一个对自己好的人竟然还要抛弃自己” , 本就偏执的他疯狂想要挽回郭彩虹的爱 , 但是却被郭彩虹狠狠羞辱了一把 。
即便于文海以两人之间的奸情相要挟 , 郭彩虹也不愿意妥协 。 于文海恼羞成怒 , 心里觉得不甘心的他买来了汽油、农药和尖刀 , 他想和郭彩虹同归于尽 。
案发当天 , 于文海来到了郭彩虹的烤鸭店 , 面对这个曾经给过他爱和关怀的女人 , 他问了最后一段愿不愿意复合 , 没想到直接被郭彩虹骂了一遭 , 于文海直接拿出尖刀将郭彩霞杀害 , 随后将汽油泼洒到烤鸭店中 , 将店子点燃 , 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 , 于文海喝下了农药 。

可是他并没有死成 , 注定他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 于文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 根据法律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除此之外 , 于文海所放的那一把火 , 已经危及到了公共安全 , 涉嫌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 , 构成了放火罪 , 一般以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 ,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最终于文海因为罪孽深重 , 于2002年的12月被依法判处死刑 。
这段婚外老少恋情 , 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并不单纯 , 没有好的开始 , 一段虚假的爱情怎会有好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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