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想跟女邻居发生关系,努力半天进不去,事后辩解:太紧张了!


男子想跟女邻居发生关系,努力半天进不去,事后辩解:太紧张了!


文章图片


男子想跟女邻居发生关系,努力半天进不去,事后辩解:太紧张了!


【男子想跟女邻居发生关系,努力半天进不去,事后辩解:太紧张了!】在河北廊坊 , 发生了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件 。 某日早上8点多 , 57岁男子李某强行将同住在出租院的秦某推进自己屋内、按倒在床上 , 欲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 却因自身原因未能得逞 。
随后李某离开出租院去市场拉菜 。 回来时又见秦某某 , 李某不甘心又将秦某某推进自己屋内 , 却再次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得逞 。 愤怒的秦某某最终选择报警处理 。 李某随后被刑拘 , 目前已被公诉 。 (来源:中国检察网)



都一把年纪了 ,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对邻居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 , 真是没羞没臊、龌龊至极 。 事后 , 李某觉得脸上挂不住 , 解释说自己可能是因为太紧张了 。
李某虽然两次作案失败 , 但是这并不代表李某不构成犯罪 。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 , 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令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 , 依法应当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 。
李某的行为毋庸置疑已经构成强奸罪 。 而因自身原因没有得逞 , 属于犯罪未遂 , 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具体而言 , 根据《常见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 , 强奸妇女一人的 , 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对于未遂犯 , 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 , 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
换句话说 , 如果没有其他量刑情节 , 李某的最终量刑应该在1.5年-3年之间 。



值得注意的是 , 秦某在两次被侵犯时 , 均表示反对并强烈反抗 , 致李某某左侧大腿淤青伤 , 右大臂外侧有多处伤痕 。 秦某为了保护自身合法利益不受李某的非法侵害 , 而对李某进行反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同时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 , 对正在实施的强奸 , 享有无限防卫权 。 别说是造成李某受伤 , 即便是造成李某死亡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真是细思极恐 , 秦某真是幸运 , 碰到两次都因为自身原因失败的李某 , 不过这样的幸运 , 在实践中少之又少!因此也借此案例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们 , 对待违法犯罪分子一定不要心存侥幸 , 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