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入室盗窃,冒充主人丈夫与其发生关系,全程没察觉( 二 )


姜某本来以为张女士会反抗 , 谁知张女士把他当成自己的丈夫 , 他就轻易得逞 , 离开张女士的家之后 , 又使用同样的方法用在李女士身上 , 但李女士在黑暗中闻出了味道 , 让姜某没有得手 。
张女士来到警察局之后 , 要告姜某QJ她 , 《刑法》中说的QJ罪是指 , 行为人违背妇女的意愿 , 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 , QF妇女构成的犯罪 。 在此案中 , 张女士没有明显的反抗动作 , 姜某没有采取暴力、胁迫的方式 , 那么姜某还构成QJ罪吗?

在此案中 , 姜某仍然构成QJ罪 , 他虽然没有采取暴力、胁迫的手段 , 但假装张女士丈夫 , 采用的是除暴力、胁迫以外 , 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不敢反抗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 , 张女士是不知道姜某冒充她的丈夫 , 如果知情一定会反抗 , 姜某的行为仍然属于违背妇女意志 。 根据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 犯QJ罪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杭州男子入室盗窃,冒充主人丈夫与其发生关系,全程没察觉】姜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 构成盗窃罪 , 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 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最后 , 姜某两罪并罚 , 处三年半有期徒刑 , 赔偿张女士两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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