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打卡后在路上,自己骑电动车摔倒了,算工伤吗?


员工下班打卡后在路上,自己骑电动车摔倒了,算工伤吗?



【员工下班打卡后在路上,自己骑电动车摔倒了,算工伤吗?】根据法律规定 ,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 ,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 , 应该认定工伤 。 因此 , 骑车摔伤在符合三个条件时才能被认定工伤:
1、事故发生时间必须在上下班途中 。 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 要综合考虑工作地、住所地、上下班时间、上下班路线等因素符合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要求;
2、事故伤害原因系因交通事故所导致 。 “交通事故” , 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员工骑的电动车或自行车虽然是非机动车 , 但也属于交通事故定义中所指的“车辆”范畴;
3、事故责任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 。 员工如果负“同等责任”、“次要责 “ 无责任”这三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 , 都属 于“非本人主要责任” 。
综上 , 该员工的情形虽符合第1、2个条件 , 但是否属于工伤还需考虑摔倒的具体原因 , 如果能证明员工摔倒有其他因素(如交通意外等无法预见的原因) , 且员工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 并无明显过错 , 则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 , 符合工伤认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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