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的代理律师曹汝霖 , 是民国史上第一个律师 , 民国初年高级官员 , 曾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等职 。 他早年间曾经留学日本专修法律 。 他为以上案件所书的《奸非致死之辩诉》成为后来制作法律文书的重要参考资料 , 在《刀笔菁华》《法律文书情境写作教程》等书中皆录有此文 。
五四运动时 , 曹汝霖等代表北洋政府与日本签订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 , 被骂为卖国贼 。 愤怒的青年学生火烧了曹汝霖的住宅——赵家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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