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试婚"1个月后分手,法院认为10万"押金"

【男女&quot;试婚&quot;1个月后分手,法院认为10万&quot;押金&quot;】谢邀!我国婚姻法并未就“试婚”合法与否做一个明确的界定,但婚姻法对“彩礼”是否要返还做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风俗习惯给付彩礼的,如查明属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条法律第二款作了进一步说明,“适用(二)、(三)项规定,应当以离婚为条件 。”看不懂上面法条关于退还“彩礼”规定的,我来结合该条整体意思做个通俗地诠释:男女双方未扯结婚证的,给彩礼的一方不同意结婚,要求返还彩礼,收彩礼一方应返还,这叫睡了也白睡;男女双方扯了结婚证,但没在一起生活,也就是没睡过,离婚的时候,收彩礼的一方应返还彩礼,不离婚不能要求返还,这叫有证没睡,以后睡的离婚也不能要求返还;有证也睡了,但给付彩礼的一方离婚时生活困难,收彩礼一方出于人道主义返还部分彩礼,这是有牌照,也睡了,但离婚时收彩礼的一方需要返还部分彩礼给付彩礼的一方吊命 。一般来讲都是女方收彩礼,男方给彩礼,通过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扯结婚证是多么的重要,否则被睡了都没有补偿,女方一定要挂牌(婚姻登记)经营(共同生活,包括性生活) 。回到问题上来,“试婚”如果双方如果做了婚姻登记,且双方约定了“押金”(可视为彩礼),“试婚”肯定是已经共同生活包括性生活,即使“分手”(试婚结束)视为离婚,“押金”(彩礼)当然不能要求返还,法院作出的判决当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正确判决 。如果双方试婚没有扯结婚证,属于非法同居,按照婚姻法同居财产分配原则,“押金”(彩礼)属于给付方个人财产,解除非法同居,押金(彩礼)当然要归给付方,如果法院以这部分事实判决“押金”不予归还显然是错误的判决 。可见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包括性生活,结婚证是多么的重要,否则被白睡,还背负非法同居的名声,那是多么划不来的伤害呀 。广大男女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女生,在想和男方结婚前,一定要先进行登记,以免后悔莫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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