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好心送生病工人回家反被要求赔偿33万 法院:无理诉求不予支持!


老板好心送生病工人回家反被要求赔偿33万 法院:无理诉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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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好心送生病工人回家反被要求赔偿33万 法院:无理诉求不予支持!


案件详情
【老板好心送生病工人回家反被要求赔偿33万 法院:无理诉求不予支持!】已年满60岁的赵某是重庆市南川区某花椒基地的一名临时工人 。 2020年7月的一天下午 , 当赵某到达花椒基地准备工作时 , 感觉身体不适 , 一起做工的工友给老板打了电话 , 老板便亲自开车将赵某送回了家 。 但赵某回家后并没有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 也没有要求老板直接将他送到医院去 。


第二天下午 , 赵某的情况出现恶化 , 赵某的家人便将其送到了南川区人民医院 , 经诊断为脑梗死 , 但因病情危重 , 当天连夜被送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行治疗 。
住院治疗了两天后 , 因难以救治 , 经患者家属商量后决定放弃治疗 , 出院后赵生友于当日死亡 。 赵某死后 , 他的家人将老板告上了法院 , 要求老板赔偿住院费、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共计33万余元 。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裁判理由
南川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老板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要看是否已经尽到了足够的救治义务 。 赵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 当其感觉身体不舒服时 , 在拥有手机、通讯如此发达的情况下 , 完全可以自行拨打120或者家人的电话 , 及时到医院进行救治 , 又或者明确要求老板将其送医治疗 。
赵某本人及其家人尚且对病情不够重视 , 又怎能要求作为外人的老板在前一天的下午就将他送医治疗呢?当时赵某并未因工作遭受任何的伤害 , 出现了需要马上送医的情况 , 老板并不是医生 , 第一时间内把员工送回家中休息 , 符合人之常情 , 已经尽到了必要的、合理的注意及照顾义务 , 不能过分的加大老板的救助义务 。
赵某的死亡是由于自身疾病造成 , 对此老板并不存在过错 , 故死者家属要求老板赔偿损失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


法官后语
一段时间以来 , 社会上出现了一种谁死谁有理、谁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的不良现象 , 扶不扶、救不救、帮不帮一度困扰了大众 。 法院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案 , 对不良社会风气说不 , 不能让好人没有好报 , 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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