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骑车撞人,被撞人没事,不料自己惨遭报复( 二 )



他走到附近的五金店买了一把刀 , 过了两天 , 他心中的气还没消 。 在案发当天中午 , 他带着屠宰刀提前来到黄雅清住处的楼梯拐角处藏好 , 黄雅清下班回家开门时 , 王平趁黄雅清不注意瞬间闯进房间里 。

在黄雅清还未及时反应 , 王平就拿屠宰刀将黄雅清捅死 , 随后将尸体挪到卧室床上塞进床箱 。 在离开案发现场时带走了死者的贵重物品 。
律师观点
王平因为争执愤恨不平 , 于是购买凶器尾随死者黄雅清将其杀害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王平故意杀人意图明显 , 杀人罪行成立 , 情节严重应从重判处死刑 。

至于王平是否过激杀人 , 从主观角度分析 , 王平是因为被撞后起争执 , 情绪激动使其杀害 , 可列为激情杀人 , 但是客观事实证明 , 王平杀人是有目的缘由 , 出于报复 , 并不是因为一时冲动 , 是有目的跟随死者并将其杀害 , 故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判刑 。

综合以上法律条文 , 内蒙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王平死刑 。
【案例:女子骑车撞人,被撞人没事,不料自己惨遭报复】偶然的冲突和口角每天都有发生 , 我们也应该学会去避免冲突的扩大化 , 礼貌对待他人 , 勇于认错 , 同时宽以待人 , 调节自己的情绪 , 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酿成大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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