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一桩美艳富婆出轨男模特引出的伦理悲剧( 二 )


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够接受自己的妻子出轨之事 , 尤其是妻子还为了情人花光资产负债累累 , 为此张某果断提出离婚 , 不愿再跟背叛了自己长达一年之久的曹某共同生活 , 也不愿承担曹某花在其他男人身上所产生的债务 。

但曹某欠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欠下的 , 这笔债务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欠债呢?于情于理都不属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

曹某欠债的这330万 , 不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 也不属于夫妻共同确认的债务 , 更不属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 , 完全是曹某为了满足个人私欲欠下的债务 , 甚至这笔债务存在的本身就是对张某的一种背叛 , 因此张某无需替曹某分担责任 。
曹某也知道自己做的这事不地道 , 因此同意了与张某离婚之事 , 还特地签署了一份《个人债务声明书》 , 表示这些欠款都由自己承担 。
终究是一夜夫妻百日恩 , 最后张某并没有赶尽杀绝向曹某索要精神损失费 , 反而还补偿了曹某5万元钱 , 算是他对这段无法走到最后的婚姻的最后一丝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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