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神棍靠杀人贩尸来获取暴利,受害者有10人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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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连环失踪命案:神棍靠杀人贩尸来获取暴利 , 受害者有10人之多 。 怎么回事呢?这人叫林小新(化名) , 1970年出生 , 广东揭阳县塔头镇顶埔村人 。 因父母早亡 , 所以他很小就被送去村里的庙殿天王宝殿生活 , 也是在那长大 , 并跟着庙的神棍学习“请神”之类的“技能” 。
久而久之 , 林小新就成了神棍 , 还掌握了整个天王宝殿 。 因为当地的人都非常迷信 , 经常会去天王宝殿求神拜佛 , 找林小新占卜吉凶 , 所以他的收入十分可观 , 挣得盆满钵满 。 村委会见天王宝殿非常赚钱 , 眼红了 , 想进来找点吃的 , 于是作出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竞标 , 谁出钱多谁获得天王宝殿的经营权 。
而且 , 天王宝殿每年的收入还要拿出一部分用于来庙殿的维护 , 之后剩余的钱才归经营人所有 。 最终 , 林小新付每年都付出一大笔代价 , 才能得以继续掌握天王宝殿 。 村委会的这个规定出台后 , 林小新能得的“油水”越来越少 , 所赚的钱大部分都花在了竞标上 , 弄得自己的经济越来越困难 。
可是呢 , 他又不愿意放弃天王宝殿 。 因为林小新这人当神棍当习惯了 , 除了装神弄鬼又不会干别的事情 , 还好吃懒做 , 不愿意去学门手艺谋生 , 所以即便每年天王宝殿的竞标价都在上升 , 他还是硬着头皮给承包了下来 。 毕竟有天王宝殿在手 , 还不至于饿死 , 总比出卖劳动力强 。
俗话说 , 由俭入奢易 , 由奢入俭难 。 林小新也是这样 , 以前过惯了大手大脚的日子 , 现在一下子让他过拮据的生活肯定过不习惯 。 可是靠天王宝殿赚来的钱 , 上交了一大部分后 , 留给自己的本就不多 , 根本不够花 , 那怎么办?2000年 , 揭阳大力推行火葬 , 并坚决禁绝土葬 , 违者重处 。
这就给了林小新可乘之机 。 为什么呢?因为中国的传统民间习俗认为将死者土葬在风水好的地方能庇护后代 , 故而当地有部分民众产生了买尸体顶替的举动 。 后来 , 林小新得知一具尸体可以卖到1千至8千元的价钱时 , 心里开始产生了杀害活人卖尸体来赚钱 , 毕竟这样的话尸体来的更快 。
从2004年2月份开始 , 林小新先后诱骗塔头以及其他附近乡镇的弱智、痴呆人士共10人 , 通过将其哄骗至自己所居住的天王宝殿 , 用绳子勒颈或在食物中下“毒鼠强”等方式将其杀害 , 并将尸体偷偷运往外地进行交易 , 从而获取暴利 。
3月20日 , 塔头镇派出所接到本镇的赵某报案 , 称他的痴呆弟弟失踪了 , 当时警方只是当作一宗普通的失踪案处理 。 4月11日 , 警方又接到毗邻的凤江镇陈某家属的报案 , 称陈某赶集卖番薯皮 , 不见回家 , 警方出动调查 , 在离天王宝殿1公里外的路边发现陈某的竹笠和汗巾 。
于是 , 派出所出动全部警力对事发地点附近的村落、山头进行搜寻 , 结果在天王宝殿外找到失踪的陈某用于捆绑番薯皮的一根塑料绳 , 嫌疑目标立即指向天王宝殿 。 为免打草惊蛇 , 警方在暗中展开了大量的缜密侦查 , 经过几个月的辛苦奋战 , 充分掌握了林小新的犯罪证据 。 、
2004年8月中旬的一天晚上 , 警方在汕头市潮阳区将正在交易尸体的林小新抓获 , 当场还逮住一名从事买卖尸体的“中介人” 。 最终 , 林小新被判处死刑 。 (喜欢的话多多关注 , 多多点赞 , 多多收藏 , 转发和评论 , 谢谢!本人其他文章也很精彩 , 欢迎品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