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一桩人妻私密照泄露引发的荒唐伦理闹剧( 二 )


【2010年,福建一桩人妻私密照泄露引发的荒唐伦理闹剧】根据我国刑法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 , 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 , 郑善利用阿琳害怕照片被泄露的心理对其进行10万元钱的索取 , 已经构成敲诈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具体到涉案金额 , 价值三万元到十万元为数额巨大 , 二十万元以上就是特别巨大 , 郑善索要10万元 , 已经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 。 不过由于阿琳及时报警 , 所以他并未到手一分钱 , 属于犯罪未遂 , 对于未遂犯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最后他还是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 所以他自己也是声泪俱下地称“自己那时候确实太幼稚了 。 ”有这种悔过的意识是好的 , 至少可以引以为戒下次不再犯至于阿琳 , 她的行为已经被丈夫知道 , 尽管没有离婚 , 但是感情不可能没有受到影响 , 因此在婚姻中出轨是万万不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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