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7年,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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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工作27年解除劳动合同以后 。应该得到哪些赔偿?如果你的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己主动跟企业单位解除了,他们是无法获得任何的经济补偿 。除非你的劳动合同关系是企业单位单方面跟你解除的,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因为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依法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经济补偿的原则是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

每工作一年基本上是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全额工资,以此类推,你工作了27年,那么基本上就可以获得27个月的工资,除非你的工资待遇大鱼,你们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以上,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如果没有超过你们当地工资三倍以上,你就可以获得27个月的工资待遇的经济补偿,同时你还可以获得失业金的领取 。

只要是你正常参加的失业保险,那么都可以获得失业金的领取参加27年的失业保险,最多可以领取不超过24个月失业金的待遇,那么在领取失业金待遇的过程中,你还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所以自己的医疗保险也是不需要去缴纳的 。基本上你就可以享受这样的一个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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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大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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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获得赔偿,这个要看是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这样说行为人不同得出来的结果也是不同的 。假如是劳动者本人解除则无赔偿金可以领,反之要是单位提出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1、2N+1都是有可能的,而这个和工作多年是没有关系的,但也不能说一点关系都有,如果涉及到赔偿的时候,工作27年就是很有用的,但要是不涉及到赔偿则一点关系都没有 。


工作27年,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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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有哪些

01 经济补偿金

【工作27年,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得到哪些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具有以下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从以上这几条中,可以了解到除了第一条属于员工本人提出申请,也就是发生解除事件的行为人为员工本人,而其他的行为人则是用人单位,只有符合以上几条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而这也正是“辞职”和“辞退”虽要一字之差,但区别影响确是很大的原因所在 。

至于补偿标准吗?则和工作年限以及月平均工资有关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工作27年就派上用场了 。

工作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不满1年,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按半个月计算;

另外,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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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赔偿金

指的则是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如果被认定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87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03 代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04 失业金

对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时,作为劳动者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失业金的,虽然钱不太多吧!但基本生活应该不成问题 。不过想要获得这笔钱,还需要满足被辞退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也就是失业保险在本单位连续缴纳满1年的情况,才可以申领 。

综上所述,工作27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以及失业金等,但是想获是这些赔偿的前提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人为用人单位才可以,不过个人辞职有时候也是可以获得的,只不过这个难度有点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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