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为报恩与他人同住,让丈夫睡楼道,弟弟:还让我哥给她们看门


妻子为报恩与他人同住,让丈夫睡楼道,弟弟:还让我哥给她们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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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为报恩与他人同住,让丈夫睡楼道,弟弟:还让我哥给她们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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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为报恩与他人同住,让丈夫睡楼道,弟弟:还让我哥给她们看门


滴水之恩 , 当涌泉相报 。
知恩图报是一件好事 , 但凡事都讲究一个“度” , 一旦超过了某一个界限 , 恩与怨就会变得模糊不清 , 报恩也就成了积怨;对“谭某华事件”来说 , 她的恩情有些过度了 。

王某祖 , 湖南人 , 他在村子里面是出了名的老实人 , 宁愿自己吃点亏 , 也不会去麻烦别人 , 在村民眼中 , 他为人老实 , 种田、养猪都是一把好手;他经人介绍认识了谭某华 , 并结婚生子 。
王某祖跟妻子一共生下了一儿一女 , 本该是其乐融融的家庭 , 然而王某祖经济能力十分有限 , 他跟妻子经常都因为经济开销问题发生争吵 , 两个孩子也受到了两人的影响 , 对这个家庭的感情并不深厚 。
谭某华嫁给王某这么多年 , 感觉自己是被步步紧逼 , 有时候甚至连饭都吃不饱 , 她就有了外出打工谋生的想法 。

谭某华一个人在外打拼 , 吃尽苦头 , 一到晚上还担心周边的安不安全 , 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偶然有一天 , 谭某华认识了送煤工人徐某 。 徐某看她一个人在外 , 有时路过的就跟她多说几句话 , 若是谭某华家中的水电、家具损害他也会上门检修 , 一来二去 , 两人就熟络了 。 徐某每天的嘘寒问暖让她非常感动 , 抱着一个报恩的心 , 谭某华也会将他留下了吃一顿饭 。
久而久之 , 这种“报恩”也成了日常 , 谭某华跟徐某发生了实质性的关系 , 她干脆让徐某住进了自己的租房 。
在外打工期间 , 谭某华跟徐某之间就像是一对夫妻 , 然后谭某华是有夫之妇 。
都说小别胜新婚 , 谭某华和王某祖一见面只有无尽的争吵 , 每次回家她只是给儿女留下一点钱就离开了 。
伴随着年龄越来越大 , 谭某华很难在外面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 , 她又想看看儿女 , 但又放不下徐某 , 一番权衡下 , 谭某华带着徐某回了家 , 两人的关系彻底被公开 。 王某祖自然是非常生气 , 令他更加伤心的是 , 一对儿女在这件事上竟然没有站在他这边 , 而是支持母亲 , 甚至认为生父就是一个“疯子” 。

在儿女的心中 , 对母亲在外打工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 , 而且父亲又不爱说话 , 每次都用沉默来回应一切 , 儿女对他并没有什么感情 , 在母亲是否出轨这件事上 , 他们都不愿意过多的去干涉 。
谭某华将徐某带回家后将王某祖扫地出门 , 两人住进了原本属于王某祖的卧室 。
王某祖不想将自家的丑事公开 , 他在外人面前就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 晚上就住在楼道里面 , 一日三餐都是吃谭某华不要的剩饭剩菜;有时候天气实在是太冷了 , 他就窝在垃圾堆里面取暖 , 整个人完全变成了流浪汉 。
王某祖的弟弟在知道这个情况后立刻找上了门 , 但谭某华始终都不愿意让步 , 还将他们都赶了出去 , 弟弟看自己调解无效 , 找到了记者申请调解 , 当记者敲开谭某华家后 , 弟弟气冲冲的就走了进去 , 他对着徐某就喊:“你凭什么在这里住着 , 让我哥给你们看大门!”
记者慢慢了解完双方的情况 , 又采访了谭某华 , 问她为什么不肯离婚?

谭某华觉得她跟王某祖的年龄也都不小了 , 离婚后又得分财产 , 儿子和儿媳又该怎么办 , 难道要他们搬出去住吗?谭某华认为自己离婚也好、不离婚也好都是为了孩子 。
谭某华和徐某的行为属于非法同居行为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虽然有明确的规定 , 但他们并没有触及刑事上重婚罪 , 只能在道德层面上给予谴责 。
两人走到这一步 , 只能走诉讼离婚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经记者的调解 , 谭某华终于松口了 , 她同意协商离婚 , 也同意给他一间房子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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