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奔现惨遭侵犯,暴力致重要器官受损,一时激情终酿悲剧( 二 )


据薛某交代 , 杨某和他是网恋 , 案发当日奔现 , 两人平日在网络上聊天尺度极其之大 , 尤其是对于性这方面的话题 。

奔现当日 , 薛某认为两人已经到了无话不聊的地步 , 于是当晚薛某提出发生性关系 , 并且还随身携带了一些情趣衣物 , 但是杨某却表示自己只是话题思想开放 , 并不代表自己是个随意的人 , 便委婉拒绝薛某 。

薛某眼见要被赶出出租屋 , 就想着霸王硬上弓 , 开始侵犯杨某 , 薛某的施虐怪癖让杨某体验到了新鲜感 , 面对薛某的侵犯 , 杨某也就欣然接受了 , 随后杨某说了一句“你也不过如此吗” , 此话一出 , 让薛某彻底陷入了疯狂 。
两人的内心被激情蒙蔽 , 薛某的暴力性行为致使杨某性器官受损 , 这还没完 , 薛某又掐住杨某脖子 , 但是没控制住自己的力度 , 以至于连杨某没有了呼吸都不知道 。

事后薛某将杨某裹在被子中藏入床下 , 清理好案发现场后离开 。
律师观点
薛某与杨某在出租屋内发生关系 , 薛某因过失致杨某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本案中薛某致杨某死亡的结果未有预料性 , 主观形式上为过失行为 。 但又因杨某的死亡并非意外 , 而是因薛某暴力导致 。 故以过失致人死亡判处薛某五年有期徒刑 。
本案中薛某在过失致人死亡后应当第一时间选择联系警方 , 报警自首 , 从而才能进一步减轻自己的刑罚 , 而薛某则试图逃避惩罚 。

在日常生活中 , 激情纵然是好事 , 但过度的激情就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悲剧 , 更何况还是在网络相结实的情况下 。
性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 , 在愉悦身心的同时也会伤害心理和生理上的健康 , 正确的处理性观念的关系正确的处理网络的关系 , 才是有效避免悲剧的重要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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