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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物业过不去 , 就卖房滚!”江苏昆山 , 某小区门口 , 几名业主因物业服务的问题 , 与物业发生纠纷 , 谁曾想到 , 物业人员竟然从门岗处拿出一把消防斧 , 指着业主说 , 和我过不去就卖房滚 。 (来源:星视频)
该物业人员叫李某 , 事发后 , 他直接在业主群里威胁业主 , 并宣称他的外援力量 , 可以在半小时之内占满小区 , 还对业主说 , 只要惹了他 , 你就可以直接卖房子了 。
视频显示 , 业主和物业发生冲突后 , 业主没有动手 , 李某却反身进入门岗拿出一根铁棍 , 冲出来对着业主挥棍就打 。 业主想要反抗 , 却被多名物业人员围上前按倒围殴 。
第一次 , 李某拿的是铁棍 , 挥棍殴打业主 , 第二次 , 他从门岗拿出来一个灭火器 , 威胁业主 。 过了一会 , 他甚至拿出一把消防斧 , 门岗俨然成了他的武器库 , 而且这武器库不是用来保护业主的 , 而是殴打、威胁业主的。
事发后 , 有网友表示 , 物业如此横蛮 , 就是因为业主不团结 , 被物业人员各个击破了 , 也有的说 , 这是典型的喧宾夺主 , 鸦占雀巢 。
物业服务态度不好的事情经常听说 , 物业威胁业主 , 让业主卖房子滚蛋 , 倒是第一次见 , 当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
目前 , 打人的物业已被公安机关带回派出所 , 暂无通报说 , 具体拘留多久 , 而物业表示 , 5个打人的保安全部被开除处理 , 过两天就有新保安来顶替位置 。
1、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 , 应对加害人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 , 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 , 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拘留5-10天 , 并处200-500元罚款 , 情节较轻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注意 , 上述说的仅是一般情况 , 视频中这么多保安殴打业主 , 已经不属于一般情况了 。
本条第2款规定 ,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 拘留10-15天 , 并处500-1000元罚款 。
也就是说 , 在多名保安结伙殴打业主 , 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 , 公安机关依法可以对其拘留10-15天 , 并处500-1000元罚款 。
什么情况构成犯罪呢?这要根据受伤业主的伤情来确定 。
司法解释规定 , 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 , 应当以故意伤害罪立案调查 , 追究刑事责任 。
2、有网友表示 , 可以把物业换了啊 , 这种物业不换留着干嘛 , 过年吗?
《民法典》第284条规定 , 对于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 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
业主的确可以更换物业 , 但是 , 更换物业有严格的法律要求 , 很多小区都达不到要求 , 这也是很多无良物业有恃无恐的原因 , 你们不能换我 , 我怕什么?
《民法典》第278条规定 ,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 是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 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
综上所述 , 想要更换物业 , 需要2个2/3以上业主参与表决 , 方才有效 。
大家觉得 , 打人的保安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更换物业的条件是不是太苛刻了?
【江苏苏州,疑因被辱骂,小区保安持斧头、灭火器殴打业主】关注@以身说法!对于这件事 , 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 , 探讨人心与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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