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云南一工地遭数十人打砸,3名工人进行自卫却被定“寻衅滋事”?( 二 )



一直到2022年4月21日 , 姚安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对蔡贵平等三人不起诉的决定 。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 , 检方查明:
2021年7月21日清晨5点左右 , 中建三局二公司的陈栋、邓淋友等人组织工人强行清场施工 , 蔡贵文、蔡贵平、蔡贵银于是带领诺必行公司工人到陈家村隧道工地 , 与陈栋、邓淋友、浦伟等人发生撕打 , 致使对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 “经鉴定 , 陈栋、浦伟人体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 ”
检方认定 , 7月21日滋事后 , 公安机关及时处警制止并要求双方不得再实施滋事行为 , 但7月22日、7月23日双方因复工再次引发多次报警处置 , 7月24日早上7时许 , 中建三局二公司再次组织工人施工 , 蔡贵平驾驶挖机阻止对方施工 , 并与蔡贵银一起对邓淋友、张旭威、赵杰等人撕打 , 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 最严重伤情为轻微伤 。
检方分别认定 , 蔡贵文随意殴打他人致2人轻微伤 , 蔡贵平和蔡贵银随意殴打他人分别致4人、2人轻微伤 , 三人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 但三人“取得对方谅解 , 且蔡贵文犯罪情节轻微” , 决定对蔡贵文、蔡贵平、蔡贵银三人不起诉 。
对于检方“定罪不起诉”的这个结果 , 蔡贵平3人均表示不服 。 他们说:
“我们公司的财产被人破坏、人被打了 , 我们去阻止、还手 , 还要被抓进去 , 说是寻衅滋事 , 这合理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