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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 , 在某些刑事案件之下 , 开始出现了某些“受害者有罪论” , 在印度纪录片《印度的女儿》之中 , 就出现了一句:“正经的女孩 , 哪一个会在晚上出去乱逛呢?”这句话一经传出之后 , 便是遭到了无数人的反感 , 试问:世界上有哪一条法规表示:女孩在夜里不能独自外出呢?
甚至一些不嫌事大的媒体 , 颇有一副“为罪犯找犯罪理由 , 为死者挑毛病”的姿态 , 不难想象这确实是一件让人反感的事情 。
在广州 , 就有一位女网红被人发现裸死在宾馆里 , 最后根据调查凶手是一位富二代 , 他表示:死者太漂亮了没有忍住 。 也正是因为这句话 , 这起案件当年便是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 那么在这起后背发凉的案件之中 , 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死者王某的消息传到其父那儿之后 , 远在湖南的王某父亲便是来到了广州 , 据王某父亲说 , 王某从小便是生活在单亲家庭之中 , 但父亲对于王某的关爱却是从来没有缺少过 , 因此得知女儿的死讯 , 王某父亲的打击定然是巨大的 。
【案例:广州24岁女网红裸死宾馆,富二代凶手交代:太漂亮了没忍住】在了解了王某家庭的情况下 , 警方很快便是对王某的人际关系进行了排查 , 很快一位姓虞的年轻男子 , 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
为什么虞某会引起警方的注意呢?因为在警方的调查下 , 王某临死前最后一通电话 , 就是给虞某打的 , 因此在如此巧妙地节骨眼下 , 虞某确实是很难摆脱嫌疑的 。
之后根据法医对于王某死因的鉴定 , 发现她体内酒精含量非常高 , 此外膝盖以及身上不少部位都有一些淤青 , 因此不难想象 , 王某在生前那一刻 , 定然是遭到了凌辱 。
最为直接的一项证据就是:王某体内还提取到了虞某的体液 , 在这种情况下 , 虞某再也编不下去了 , 只好承认了自己杀害虞某的事实 。
在虞某的供述之中 , 警方得知他跟王某的相识在聚会上聊得比较来 , 因此两人很快便是发展到了酒店里 。 之后酒店里的监控也可以说明 , 很明显王某确实不是在虞某的胁迫下进入了酒店 。
但在这个细节之中 , 却有不少人提出了对王某不利的观点 , 因为哪个正常的女子 , 仅仅跟陌生人认识没多久就去酒店了呢?不难想象这对于王某来说 , 确实不是一个好的舆论 。
值得一说的是 ,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 , 对于强奸罪的判定会有一定的难度 , 因为强奸罪的成立关键在于女方是否被胁迫 , 如果是男女双方你情我愿 , 那强奸罪的罪名自然就是不攻自破了 。
只不过在这起案件之中 , 还有一个虞某很难解释的点就是:王某身上的伤口 。 既然王某没有被胁迫 , 那么这些伤口又是怎么来的呢?一时间虞某也变得支支吾吾 , 只好搪塞地说着:因为王某太漂亮了 。
这一说法在网上也引起了非常大的讨论 , 还说虞某这无非就是在给自己罪名找借口 。 因为不论是从虞某的体液 , 还是王某的伤口来看 , 虞某奸杀了王某都是铁铮铮的事实 ,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 强奸罪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 以强奸论 , 从重处罚 。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 , 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 , 确定基准刑 。 强奸多人多次的 , 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 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
加上虞某还有着故意杀人罪的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罪是指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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