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按摩店容留多名失足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多人被判刑播报文章


辽宁一按摩店容留多名失足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多人被判刑播报文章


按摩店 , 本应老老实实从事正规按摩服务 , 勤劳赚钱致富 。 然而辽宁瓦房店的女子于某等人 , 却在当地开了一家按摩店 , 容留多名失足妇女从事卖淫活动 。 还雇人专门记账、拉客等等 。 2022年5月从法院获悉 , 于某等人均因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刑 。
女子于某54岁 , 家住辽宁瓦房店 。 她在位于瓦房店市新天地酒店西侧开设了一家宾香按摩店 。
于某不甘心老实赚钱 , 一心想赚快钱 , 于是她容留失足妇女赵某某与嫖客邓某某、张某明 , 失足妇女王某与嫖客韩某某、张某某从事卖淫嫖娼活动 。

于某的店内还雇佣了宋某等帮忙 , 这些人受于指使帮助用微信记账 , 平时向二失足妇女贩卖湿巾等物品;还介绍失足妇女赵某某与嫖客李某某 , 失足妇女王某与嫖客徐某某从事卖淫嫖娼活动 。
【辽宁一按摩店容留多名失足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多人被判刑播报文章】案发后 , 当地警方抓获于某等3人 。
瓦房店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 于某伙同宋某容留他人卖淫 , 分别介绍二失足妇女卖淫 , 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 ,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 , 于某系服务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利用本单位的条件 , 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 应当从重处罚 。
于某等3人分别因容留、介绍卖淫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2000元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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