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和小刘两个人轮流侵害瑶瑶 , 这在刑法中属于LJ , 而被害人瑶瑶未满14周岁 , 属于幼女 。 所以蒋某和小刘二人 , 不仅是LJ , 还属于QJ幼女 , 罪加一等 。 应对他们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综上所述 , 等待他们的基本只有死刑这一个结局 , 考虑到蒋某和小刘都是满18周岁的成年人 , 是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人 , 因此法院完全可以判处他们死刑立即执行 。 或许对于蒋女士而言 , 只有看到侵害女儿的凶手被执行死刑 , 她的内心才能得到宽慰 。
“花谢花飞花满天 , 红消香断有谁怜?”美好的东西总会迎来悲剧 , 而悲剧又总是发生在不经意间 。 一个11岁的小女孩原本应该在父母膝下承欢撒娇 , 可瑶瑶却永远闭上了双眼 , 再也不能看一看母亲和蔼的脸庞 。
这桩悲剧的背后 , 学校也有不可避免的责任 , 学校厕所没有围墙 , 导致任何社会人士可以自由出入校园 , 这无疑是对学生们的一种威胁 。 希望这件事发生后 , 学校能够引以为戒 , 以保护学生安全为第一要义 。
推荐阅读
- 案件回顾:宾馆变“淫窝”!安徽一对夫妇容留失足女卖淫嫖娼,获利超过10万
- 案例回顾:涉黄也得有个好态度!江苏一男子拒付5百给失足女情愿交5千罚款
- 保姆还提供“特殊服务”?陪护升级成“陪床”,负责人:只贵1000
- 卖淫女收钱不办事,嫖娼成“高危行业”?网友:千万别硬上
- 辽宁一按摩店容留多名失足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多人被判刑播报文章
- 山东十几位大白做完核酸后坐地对名单,原因让网友怒了:直接黄码
- 广西一伙人在果园内设窝点组织卖淫活动!警方突查抓获6名失足女
- 江苏男子诈骗1700万嫖娼300万,半年“消费”160个上海高端名媛
- 男子与女方因嫖资发生纠纷,在捆绑抢劫后又强行发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