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丽水发生一桩桃色嫖娼案


2019年浙江丽水发生一桩桃色嫖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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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丽水发生一桩桃色嫖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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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丽水发生一桩桃色嫖娼案


《东周策》记载:“齐桓公宫中女市七 , 女闾七百” , 所谓“女市”指的就是妓院 , 而“女闾”说的就是古代的失足女 。 早在春秋时期 , 管仲就开始设立妓院 , 但管仲的初衷并不是为了一己之私 , 而是为国家增加税收 , 缓和社会矛盾 , 吸引外国商人 。

时隔两千多年 , 管仲早已入土 , 但性交易却依旧存在 , 只不过从春秋时期的合法变成了非法 。 如今的非法交易 , 大多是为了满足个人利益和欲望而存在 , 既有悖社会风序良俗 , 也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 。
2019年浙江丽水就发生了一桩桃色嫖娼案 , 警方接到举报后在一家酒店将涉嫌MYPC的男女抓获 。 经过两人的供述后得知 , 原来有人专门负责从中介绍 , 每次交易成功后 , 中间人都能获得一笔酬劳 , 但中间人自己却从来不进行非法交易 。
掌握了证据后 , 民警通过蹲点成功将“皮条客”刘某抓获 。 被抓后的刘某还表示不服 , 他认为自己本身没有进行MYPC , 因此不构成违法 。 那么刘某的行为到底构不构成违法?和从事MYPC的失足女相比 , 两人谁的行为更加严重?
2019年10月 , 丽水警方接到了热心群众的举报电话 , 称在城中村附近的某个酒店有人从事违法交易 。 警方立刻来到酒店门口 , 并对所有房间进行了突击检查 。 结果真的找到了一对涉嫌非法交易的男女 。

两人看到民警之后显然有些惊慌 , 随后自称是男女朋友关系 。 但民警询问双方姓名和家庭住址时 , 两人均回答不上来 。 最后放弃狡辩的男女关系 , 坦然承认了非法交易的事实 。 其中涉嫌PC的男子和某还给警方提供了有效线索 , 在城中村的一个出租屋内 , 还藏着一个MY窝点 。
民警又赶赴城中村 , 在和某的带领下 , 果然查获了该窝点 , 并将所有MYPC人员全部抓获 。 根据涉案人员的供述 , 民警得知了失足女从事交易的流程 。 在该窝点内 , 失足女只提供时长30分钟的服务 , 如果有包夜要求的 , 则会跟对方出去开房 。
据其中一名失足女透露 , 她们的客源主要靠中间人刘某介绍 , 每介绍一个客人 , 刘某就能得到一部分提成 。 很显然刘某就是人们口中俗称的“皮条客” , 而他的行为显然也触犯了法律 , 不仅构成违法 , 还涉嫌犯罪 。
为了抓获刘某 , 警方决定引蛇出洞 , 在某个失足女的配合下 , 民警故意找到刘某 , 声称要刘某介绍“小姐” 。 最后双方约定好 , 在某个酒店门口和刘某会面 , 而民警早就在酒店门口布下埋伏 , 等刘某出现便将其成功抓获 。

被带到派出所后 , 刘某依旧不老实 , 他始终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违法 。 在他看来 , 自己只是介绍两人认识 , 至于两人接下来发生什么违法交易 , 和他并没有任何关系 。 可民警却不吃他这套 , 不仅将其逮捕拘留 , 还上交至检察院 , 经过检察院的审查后决定对其提起公诉 。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 , 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 只有嫌疑人涉嫌犯罪 , 检察院才会提起公诉 。 也就是说 , 刘某的行为不仅是违法 , 还上升到了犯罪的程度 。
众所周知 , MYPC是违法行为 , 但并不构成犯罪 。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 MY、PC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对MYPC人员 , 只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部分特殊人员 , 受到年龄和身体健康的影响 , 甚至还会被执行拘留 。 一般的MYPC人员 , 最多也只是15日的拘留以及5000元的罚款 , 但刘某本身没有从事MYPC , 也不是MY窝点的老板 , 为什么最后却会被检察院起诉?

这就不得不说说我国法律对“拉皮条”的相关规定 。 在一般情况下 , 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 , 只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MY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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