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妻子每天下班回家都洗过澡,丈夫起疑跟踪到酒店,撞破丑事( 二 )


由此 , 李冯辉有个强烈的猜想 , 妻子一定是出轨了 。 他怒火中烧 , 决定跟踪妻子 , 将其捉奸在床 。 当天下午 , 他尾随妻子出了门 , 并在之后的几天里连番跟踪 , 终于抓到了妻子的小辫子 。
李雅娟果然是出轨了 , 而情夫正是此前到家里来做客的何小军 。 当李冯辉眼睁睁地看着李雅娟依靠在何小军的怀里 , 两人一起步入酒店房间时 , 气得眼睛通红 。 他本想撞破这一现场 , 但是却又没有勇气 。 因为李冯辉其实在家里一直没什么地位 , 经常被李雅娟使唤 , 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 。

然而 , 李冯辉实在是忍耐不了妻子的背叛行为 。 恰好这时候 , 他通过网络上某论坛看到了一篇抱怨妻子出轨的文章 , 正好找到了突破口 , 于是就将妻子出轨的事情写在了网络论坛上 。 不过他并没有写真实的信息 , 全部以化名代替 。
当他洋洋洒洒地把自己的悲惨经历写在网上时 , 顷刻间就点燃了网民们八卦的心理 , 很多人都在催促他继续写下去 , 也有的人帮他一起骂出轨的李雅娟 。 李冯辉看着网络上大批的骂言 , 感到非常解气 , 于是他干脆辞去了工作 , 每天都跟踪妻子 。 只要她与情夫幽会 , 李冯辉就一边跟踪一边更贴 。
不过网民中也不是各个都有素质 , 有的人骂的话实在是粗俗不堪 , 也有的人提出各种不靠谱的建议 , 比如在妻子的包上安装机器偷拍 , “直播”妻子与情夫的画面 。 李冯辉虽然对李雅娟出轨的行为感到不满 , 但是他也不想让网络干扰到现实 , 因此他便打算将帖子删除 。
然而 , 就在此时 , 他却突然发现 , 有人竟然“人肉”到李雅娟的真实信息 , 并且发布在帖子里 。 当妻子的名字、住址以及经常偷情的酒店被曝光后 , 甚至有网友组成了“观光队” , 打算实地欣赏一下出轨画面 。 即便李冯辉已经竭力阻止他们 , 然而已经晚了 , 其中一名网友不仅来到了山东 , 而且还通过入住对面的酒店 , 拍摄到李雅娟与何小军在幽会时的画面 。

李冯辉只感到痛心疾首 , 他没想到事情会演变至此 , 赶紧删除了帖子 , 并联系论坛管理员 , 希望他们能将流出的照片控制一下 。 就在他打算及时止损时 , 李雅娟被骂出了公司 。 原来那些人肉她的网友已经找到了她所在的公司 , 当着全公司人的面辱骂她是个“不守妇道的女人” 。 她因为名誉问题 , 不得不辞职 。
李雅娟将这一切都怪罪在李冯辉头上 , 认为是他毁了自己的一生 , 对他大骂道:“你这个小心眼的男人!都是你让我抬不起头来!”李冯辉被骂了以后一阵恼怒 , 怒吼道:“要不是你做出这种丑事 , 会被这么多人骂吗?”
李冯辉原本以为 , 出了这样的事 , 他们夫妻最坏的结果也就是离婚 , 结果他没有想到 , 第二天李雅娟乘着出租车赶到了海边 , 纵身跳入了海里 。 李雅娟自杀的消息传到网上以后 , 一些以前不曾在帖子里露头的人 , 纷纷冒出来指责李冯辉不该将家事外扬 , 也不该在妻子情绪不稳定的时候刺激她 。
不仅如此 , 李雅娟的娘家人同样质疑 , 李雅娟的死亡与李冯辉及论坛都有关系 。 他们认为 , 若不是李冯辉将李雅娟的隐私泄露于网上 , 那么李雅娟也不会因为名声受损而自杀;并且论坛管理者也没有做到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 因此他们一纸诉状将李冯辉及该论坛告上法庭 , 请求两方赔偿 。
那么 , 撇开李雅娟出轨一事 , 李冯辉将李雅娟出轨的事情刊登在网上 , 究竟是否有侵权的嫌疑呢?其实这要看他有没有透露现实中真实的信息 。 从案情来看 , 网民们是通过他透露的行车踪迹确定李雅娟的真实身份的 , 那么他确实有侵害隐私的嫌疑 。
除了李冯辉外 , 论坛管理者肯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因为他们在李雅娟的真实信息暴露时 , 没有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 导致大量的信息外泄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 , 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 , 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 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 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通过网络“人肉”现实中的人 , 其实就是一种网络侵权行为 。 诚然 , 李雅娟确实在婚姻方面做错了事 , 但是这并不是网友人肉她的理由 。 网络舆论很容易超过必要限度 , 正确的做法就是尽量在上网冲浪时控制自己的言行 , 不要让虚拟的网络影响现实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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