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佛山男子因女邻居家深夜噪音大,多次沟通未果,连捅其54刀( 二 )


不过在法院请广东某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后 , 专业人员却给出了鉴定意见:康某雄仅仅只是处于“适应障碍”的状态 , 并没有患精神病 。 适应障碍不是病理状态 , 而是一种正常的反应 , 是指在人的环境遭到巨大改变后 , 因一时无法适应导致情绪调节不能的表现 。 比如职工所在公司突然破产 , 职工在面临失业时无法调整自己的情绪和态度 , 可能会产生焦虑、易怒、失眠、心情低落等表现 。

因此康某雄在犯案时精神正常 , 没有从轻、减轻的条件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院经过四次开庭后 , 在一审时判处康某雄死刑 。 如果没有新的证据 , 那么康某雄多半难逃一死 。
这起案件直到最后 , 康某雄都未向公众透露 , 他为什么会残害阿莹 。 不过我们从案情上就可以得知 , 他是一名极度凶残且十分狡猾的罪犯 , 嘴里完全没有一句真话 , 不是污蔑被害人就是装傻充愣 , 企图蒙混过关替自己减轻处罚 。 无论他究竟基于何种原因行凶 , 他对于公众的威胁是很大的 , 如果不以强硬的刑罚让他屈服 , 那么他可能还会继续危害社会 , 这也是为什么法律对他这样的罪犯重拳出击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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