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无人性!昆明一女导游被“奸杀”!


豪无人性!昆明一女导游被“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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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无人性!昆明一女导游被“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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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反正要被抓 , 还不如来自首” , 这句话出自一个29岁的青年男子 , 他曾犯下多起QJ案、抢劫案 , 并嚣张地在案发现场留下一封“挑战书” , 可嚣张不到一月 , 就在“五一”期间主动投案 , 还坦言承认:“十分佩服警方的聪慧机智” 。
该名男子叫作杜志国 ,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 , 曾令无数人咬牙切齿 , 也使警方发布出《关于对4月3日杀人案件有奖举报的通告》的5万悬赏通告 , 更在三省多市布下天网进行逮捕 。 要说清杜志国犯下的一桩桩恶行 , 还需回溯到2010年3月 。

此月中旬 , 在大街上晃悠的杜志国偶然撞见长相漂亮、风姿绰约的周某 , 心中起了不轨心思 , 大庭广众之下 , 一路尾随至对方的出租屋 。 由于白天不易行事 , 杜志国特意等到了大半夜 。 当日凌晨 , 他带上工具撬开门锁 , 却发现空欢喜一场 , 因为屋内没有一人 。
浴火焚身的杜志国不愿轻易离开 , 就坐着等待 。 可他白白等到凌晨3点多 , 依旧不见周某身影 , 不耐烦的他便将室内抢劫一空 。 而周某归家是在凌晨4点 , 她被朋友约至酒吧喝酒 , 一伙人多日未见 , 闹得忘了时间 。 恰恰是这晚回家的1小时 , 让周某躲过了一场厄运 。
周某回来看见家门大开 , 屋内更是一地狼藉 , 赶紧报了警 。 相比她的好运 , 李某某则不幸得多 。 2010年4月3日 , 时隔周某一案还不到1月 , 杜志国又注意上一位女导游李某某 。 他依旧是在街头搜寻作案目标 , 当看见相貌“舒服”的李某某 , 他见色起意 , 悄悄跟了过去 。

这次 , 杜志国吸取上次失败的教训 , 没有等到半夜才行动 。 他尾随着来到昆明丰宁小区后 , 趁李某某开门之际 , 用脚抵住门缝 , 借机大力推开房门闯进 , 并迅速关门反锁 。 李某某见突然闯进一个陌生人 , 吓得随手拿起地上的啤酒空瓶 , 对准杜志国头部 , 并大力呵斥 , 企图威慑对方 。
杜志国并没有被吓到 , 直冲向前 。 在被空瓶砸了之后 , 他掀起滔天怒意 , 顾不上钝痛 , 一把控制住李某某就来了一顿毒打 , 随后实施了身体Q犯 。 杜志国入室Q犯他人 , 用暴力胁迫李某某发生关系 , 显然违背了对方的意志 , 涉嫌QJ罪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杜志国进行了QJ事实 , 露出了彻彻底底的禽兽行为 。

他担心李某某事后报警 , 竟直接将其杀害 。 QJ致人死亡 , 属于法定“情节严重”类 , 至此 , 等待杜志国的必将是最低刑为10年的有期徒刑 。 事态恶劣到这个地步 , 杜志国非但没有一点醒悟 , 还选择将李某某室内值钱财物洗劫而空 。
之后 , 他更是狂妄地留下一封“挑战书” , 疯狂向警方“宣战” 。 书信内容大致介绍了自己姓甚名谁、杀人动机等等 , 全文简短 , 却充斥着暴力与血腥 。 文末结尾处 , 他甚至跟警察叫板:“我仍会继续作案 , 看你们抓不抓得到我” 。 丧心病狂至此 , 实在令人胆寒 。
昆明警方接到报案 , 立刻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 。 不久 , 他们敏锐察觉到周某与李某某两案实属一人作案 , 并通过稀缺的监控视频提取了宝贵的嫌疑人画像 。 随后 , 警方向全社会公布杜志国通缉令 , 并发出高额悬赏通告 。

昆明警方这边在紧急进行抓捕 , 杜志国那边却大老远跑到了四川成都 。 刚犯下两案的杜志国丝毫不知收敛 , 4月12日 , 在成都大街 , 他又看上了一位漂亮女子 , 并决定用老方法作案 。 杜志国先是一路跟踪 , 接着挡住门缝 , 借机闯入反锁 。
不过 , 他发现该女子与他人同居 , 不易下手 。 因此 , 杜志国没有QJ、杀人 , 只是抢走了财物 , 并警告受害者不能报警 , 否则还会再来 。 女子表面上听话点头 , 待杜志国离去 , 她迅速锁上门 , 报了警 。
入室抢劫属于法定严重类情节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 杜志国其行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他多次入室抢劫 , 并曾QJ使人致死 , 数罪并罚 , 量刑绝不会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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