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虐待老人案:老人被儿媳螺丝刀捅嘴、拖把戳下体,法院判了( 二 )


虽说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 都主观造成了被害人身体或者心理的伤害 。 但两者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 故意伤害罪的致害人与被害人之间并没有关系的限定 , 而虐待罪则是明确要求致害人与被害人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
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 ,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一是由婚姻关系形成的家庭成员关系;二是由血缘关系形成的家庭成员关系;三是由收养关系而形成的家庭成员关系 , 即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四是由其他关系所产生的家庭成员关系 ,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区别于前三种情形而形成的非法定义务的扶养关系 , 如同居关系、对孤寡老人的自愿赡养关系等 。 因此王某与刘老太之间正好就是因为婚姻关系而形成的家庭关系 , 如如丈夫和妻子 , 夫妻关系是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

王某与刘老太的儿子结为夫妻 , 两人在法律层面上已经是确定的家庭成员关系 , 刘老太作为母亲 , 在儿子履行自己赡养母亲的义务时 , 身为妻子的王某同刘老太已然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 但王某多次对年迈的老人进行谩骂以及殴打 , 这给刘老太的身心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 , 虐待罪是指 , 虐待家庭成员 , 情节恶劣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 ,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最终法院以虐待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身为父母 , 对孩子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 毕竟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 , 孩子自然会模仿自己最亲近人的言行举止 。 但王某对刘老太做出这种事的时候 , 不知道她有没有想过言传身教的自己 , 又会给自己的孩子带来什么影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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