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拆迁闹离婚,妻子微微一笑:来,把账单捋一捋( 二 )


其实从现实的状况也可以看出来 , 当初柯振强情定卢再芬原本其心不善 , 也完全是将婚姻当作了一场交易 , 只是利用卢再芬这个人来获取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房而已 , 与卢再芬完全没有感情可言 , 这样的婚姻是不应当再予以维持的 。
婚姻不应是交易本案中还有另外一个焦点 , 就是卢再芬是否应当返还柯振强给付的彩礼钱?可能很多人会说 , 这两人无论怎样 , 婚姻都维持了两年多了 , 这时候要求退彩礼 , 法律不一定会支持吧 。

婚姻给付彩礼 , 法律上并不提倡 , 也并没有明文禁止 , 只是禁止借婚姻之名索要财物 。 但是返还彩礼的情形 , 法律是规定得十分明白的 , 一般只要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几种情形 , 都应当返还彩礼 。
柯振强与卢再芬均为二婚 , 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登记结婚 , 双方都认可仅在一起生活20多天便分居 , 可见双方婚后共同居住生活较短 , 基本都是各自生活 , 且分居后便不再往来 , 明显未能实现通过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目的 , 因此是符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情形的 , 卢再芬应当返还彩礼 。
但柯振强将娶妻当作一场交易 , 并强加于人 , 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卢再芬在婚后获得村上按人发放的土地补偿费66500元和安置房47平方米 , 由柯振强办理了拆迁手续后领取 , 依法应当卢再芬个人享有 , 柯振强应当返还 。
柯振强要求返还彩礼的诉求于法有据 , 是应当予以支持的 , 且柯振强在办完拆迁手续后给付了卢再芬6000元 , 应当视为已给付部分补偿费 , 折抵财产的5000元应当算作对卢再芬的补偿 。 但农村安置房属于家庭共有 , 其还涉及到案外人柯振强的父亲和儿子 , 应当另案进行处理 。
后本案经法院审理后 , 判决柯振强返还卢再芬土地补偿费66500元 , 在扣除彩礼款、已支付款项后 , 柯振强应返还卢再芬38500元 , 安置房纠纷由卢再芬另行起诉 。 判决后 , 柯振强不服提出上诉 。 2022年5月 , 济南市中院在认真审核后 , 依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
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 柯振强原本想利用婚姻占个便宜 , 将卢再芬当作一枚“棋子” , 利用完毕就离婚“弃子” , 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 , 却无意间让“棋子”得利 , 还把自己弄得十分尴尬 , 这其实也是一种报应 。

【男子拆迁闹离婚,妻子微微一笑:来,把账单捋一捋】人在社会上 , 一定要以诚信为本 , 不能老想用“歪招”占便宜 , 有些便宜占不好 , 可能反而会让别人占了便宜 , 做这些事之前 , 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 真是教训深刻啊!(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 , 普及法律知识 , 人物均为化名 , 请勿对号入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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