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江苏男子为兄弟顶罪,将妻子托付兄弟:谁知他俩一发不可收拾( 二 )


最终李某某及其妻子、母亲以及怀胎八月的女儿 , 都倒在了血泊 。



郑鲁身负7条人命 ,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犯故意杀人罪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本案的源头虽然与王某龙、郑鲁妻子的婚外情有关 , 但该案的性质并不能被认为是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 , 而是属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 , 郑鲁的犯罪情节极其严重 , 后果极其严重 , 即使郑鲁逃至扬州后 , 最终选择了主动投案自首 , 但综合考虑郑鲁的所有犯罪情节 , 并不足以从轻处罚 。
郑鲁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 而他也是不值得被可怜的 , 尽管他遭到了兄弟和妻子的双双背叛 , 但如果郑鲁是个有底线、有良知的人 , 也不会纵容自己踏上这样一条极端的道路 。 而选择与郑鲁妻子私奔的王某龙 , 在获知自己的父母以及女儿被郑鲁杀害后 , 他又是否会感到万分后悔?



也许在他看来 , 自己是勇敢追求了爱情 , 可却将自己的家人推向了危险的境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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