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连修改法律这招都用了,为何还是没从外国资本手里要到税金?


印度连修改法律这招都用了,为何还是没从外国资本手里要到税金?


文章图片


印度连修改法律这招都用了,为何还是没从外国资本手里要到税金?




印度总理莫迪
2021年9月 , 印度政府宣布再次修订《企业所得税法案》 , 明确表示从“纳税人在2012年5月28日前发生的间接转让印度财产的行为无须在印度缴纳税款 , 印度税务局已经针对此类情形作出的评税决定或者即将作出的评税决定均不适用 。 ”
而印度政府修订《企业所得税法案》的消息一出来 , 印度媒体普遍哀叹印度政府被跨国大公司给击败了;印度网站上 , 许多印度网友也都表示了对印度政府修订《企业所得税法案》的不满 。
为什么印度修订《企业所得税法案》会引发全国舆论的反对呢?
这事还要从2007年英国沃达丰公司与和电国际的一笔交易说起 。
沃达丰 , 是一家总部在英国的跨国性的移动电话营办商 。 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移动通讯网络公司之一 , 在全球27个国家均有投资 。
这么说吧 , 沃达丰就是英联邦国家的“中移动” 。
和电国际则是李嘉诚的产业 。
这笔交易就是沃达丰从和电国际手中收购了和记爱莎67%的股份 , 并将其更名为沃达丰爱莎有限公司(Vodafone Essar Limited , 简称“沃达丰爱莎”) 。
换言之 , 沃达丰收购了李嘉诚在印度的电讯业务 。
沃达丰与和电国际并没有直接参与这一交易 , 和电国际是通过其设立在开曼群岛的CPG投资有限公司(CGP Investments Ltd , 以下简称“CPG公司”)控制和记爱莎的股份 , 而沃达丰则通过其荷兰子公司--沃达丰国际控股公司(以下简称“BV公司”)收购了CPG公司67%的股份 , 从而持有了和记爱莎Hutchison Essar 67%的股份 。
这笔交易发生在开曼岛上 , 而开曼岛是众所周知的“避税天堂” , 基于开曼岛的金融政策 , 多年来 , 开曼岛内税种只有进口税、印花税、工商登记税、旅游者税等几个简单的税种 , 没有开征过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不动产税、遗产税等直接税 。
所以 , 沃达丰利用开曼岛这一避税港逃避了印度税务当局的管辖 。
这桩交易完成之后不久 , 2007年9月 , 印度税务机关向BV公司送达了纳税单 , 追缴1200亿卢比(约合26亿美元)的税款 , 印度税务机关称这一交易涉及印度资产 , 沃达丰有义务为其预提税款 。
税务部门出具的理由是:注册于开曼群岛的CPG公司仅仅是和记爱莎的壳公司 , 交易的对象实质上是印度资产 。
此外 , 虽然这一交易所产生的资本利得由和电国际获得 , 但BV公司作为支付者应该从支付给和电国际的价款中预提税款 。
看到这儿 , 大家觉得有点绕 , 简单来说 , 就是沃达丰和李嘉诚方面 , 为了规避印度高额的“利得税” , 通过分别注册在荷兰以及开曼群岛的壳公司交易的 。
不能说是耍无赖 , 但是确实挺鸡贼 。

李嘉诚与当时英国首相布莱尔
印度方面也不是省油的灯 , 印度不管沃达丰和李嘉诚方面是不是合理避税 , 反正你们两家交易的是印度的资产 , 就要给我缴纳资本利得税 。 所谓资本利得税 , 相当于给资产所在国的分成 。
【印度连修改法律这招都用了,为何还是没从外国资本手里要到税金?】沃达丰当然不干了 , 毕竟沃达丰认为自己是合理避税 , 凭什么征收我26亿美元的资产利得税?
于是直接向印度最高法院起诉了印度政府 。
2012年 , 印度最高法院裁定沃达丰与李嘉诚方面的交易超出了印度税务部门的管辖范围 , 做出了支持沃达丰不在印度征税的裁定 。
到了这一步 , 印度政府的奇葩操作来了 。
印度政府直接修订了《企业所得税法案》 , 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案》规定 , 凡是在1961年1月1日之后“间接转让印度财产的行为”都必须向印度政府纳税 。
由于印度政府直接修订了法律 , 印度最高法院只能依据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案》裁定沃达丰方面必须向印度支付26亿美元的资产利得税 。
沃达丰好歹是跨国公司 , 怎么可能吃这个亏 。
于是在2014年、2015年向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仲裁法庭以及英国法院提起了国际仲裁 。 之所以沃达丰向荷兰海牙仲裁法庭提出仲裁请求 , 主要是沃达丰用于收购李嘉诚印度电讯业务的子公司是荷兰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