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女子被老板白嫖3年,因不愿出2万青春损失费,最终酿成悲剧

【南昌一女子被老板白嫖3年,因不愿出2万青春损失费,最终酿成悲剧】

南昌一女子被老板白嫖3年,因不愿出2万青春损失费,最终酿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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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女子被老板白嫖3年,因不愿出2万青春损失费,最终酿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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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道路上永远没有捷径可走 , 就像著名作家茨威格在《断头皇后》一书中对玛丽皇后的那句描写:“那是她还太年轻 , 不知道命运所有的馈赠 , 早已在暗中标好价格 。 ”
对于这一道理 , 有些人能够从书中 , 从各种涉贿案件中 , 从家长、老师的教导中领悟 , 有些人却只能赔上一生 , 才明悟这一道理 , 玛丽皇后如此 , 今天要讲的这桩案件的主人公李小红 , 同样如此 。
李小红是江西南昌人 , 1987年出生 。 由于家里贫穷 , 李小红没读过几年书 , 家中长辈也没能教导她些什么 , 这导致了她法律意识淡薄 , 且道德水平较低 。 没书读的李小红年纪轻轻就外出打工 , 由于没有文化 , 她只能在工厂上班 , 做一些最累的流水活 。
一开始李小红还比较淳朴 , 工资虽然不高 , 但她又不攀比 , 自己花销已经足够 , 还能寄一些钱回老家补贴家用;但随着时间流逝 , 看到身边的同事各个打扮的光鲜亮丽后 , 李小红的心态也开始越来越失衡 , 她开始将工资全部用于穿衣打扮上 , 钱却怎么也不够 。



在这个时候李小红发现 , 身边很多女同事明明工资也不高 , 但花销却很大 , 她仔细观察后发现 , 这些女同事不仅仅在工厂做工 , 还在外面有“兼职” 。 什么兼职?皮肉交易!没有忍住诱惑的李小红也选择了步入这条不归路 。
一开始李小红还有些不适应 , 觉得这样很“丢脸” , 但当她发现这样赚钱比自己在工厂里累死累活轻松多了 , 也能轻易买得起以前买不起的各种好东西后 , 她的思想发生了变化 , 如果不是因为害怕没有个表面上的正经营生被家人知道 , 她甚至想要直接干这一行 。
但李小红的行为很明显就是违背了法律的界限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人员判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



从事违法活动的李小红很快就被警方发现 , 不过由于她认错态度良好 , 加之入行不久 , 也没有其他更加严重的行为 , 因此只被罚款了500元钱 。 这下子因为卖淫被抓 , 李小红是没脸继续在之前的工厂上班了 , 她短时间内也不敢再犯相同的错误 , 因此来到南昌一家足浴城应聘 , 成为了其中的一名女技师 。
这家足浴城可不算特别正规 , 虽然不至于明目张胆就在足浴城内提供淫乱场所 , 技师们暗示客人 , 之后发生关系都是常有的事 , 李小红本来因为被抓了一次都心有余悸 , 暂时歇了赚快钱的心 , 但看到足浴城的现状 , 她又忍不住开始与客人们有些不清不楚的关系 。
足浴城本身经营就不规范 , 老板自然也不会是什么正经人 , 尤其是大老板金某 , 本身已经有妻有子 , 却还是收不住花花肠子 , 经常在外面瞎来 , 因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 , 金某盯上了自家足浴城内最漂亮风情的李小红 。
对李小红来说 , 与其每天费尽心思暗示形形色色的客人 , 为何不跟着大老板呢?这样自己轻松很多 , 能赚得也更多 , 说不定还有机会“上位” , 因此同意了给金某当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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