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辽宁宽甸警方破获一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


宽甸市疫情发生以来 , 一些不法人员利用非法营运车辆将沈阳、大连等地区人员拉载至宽甸县内 , 给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隐患 。 为了切实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 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在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大对来宽车辆的检查力度 , 坚持“逢车必查、逢人必问” , 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
2022年5月28日 , 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牛毛坞派出所获得线索:村民赵某从沈阳载客返宽 , 涉嫌隐瞒行程轨迹 。
经查 , 2022年5月27日 , 村民赵某驱车从青山沟高速收费站全程高速行驶至沈阳青年大街高速口 , 将居民王某涛、吴某、周某、王某、许某、林某等6人载回宽甸县 。 赵某驱车行至高速公路青山沟石棉路段时 , 王某涛、周某、王某、许某、林某为躲避高速口的防疫工作人员检查提前翻越高速护栏离开 。 后赵某载吴某在通过青山沟高速收费站出口时 , 吴某按照赵某指示趴在车后座下以躲避高速口的防疫工作人员检查 , 而赵某对防疫工作人员隐瞒沈阳居旅史及驱车拉载外地乘客返宽的事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 公安机关分别依法对赵某、王某涛、许某、周某、王某、吴某、林某作出行政处罚 , 同时 , 赵某因涉嫌非法营运已移交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处理 。
警方提醒
疫情面前 , 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袖手旁观 。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和指令 , 尤其是返宽高校学生要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 , 积极配合防疫相关工作 , 切勿因违反防疫规定 , 给自己的人生带来污点和遗憾 。 对违反法律规定 , 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 , 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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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晨晨
流程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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